“铁饭碗”,但可以促使他们为患者尽心尽责地做事,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三剂“猛药”是多渠道盘活存量,发展增量。成都市将重新对各个医院 的专科进行梳理并认真规划,稳妥地整合全市医疗资源,使各个医院做到错位发 展,形成各自的核心竞争力,从而做大做强。娄进说,成都市医院现在专业分 散,设置大而全,优势不突出,导致患者流失。通过重新整理,可以盘活存 量,相对固定旧的患者群体,同 时以突出的专业优势发展新的患者群体,新发 展的患者群体即为增量。 第四剂“猛药”则是“引狼入室”。娄进说,成都市将尽快从国内外引进顶级医疗 品牌,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来,迫使医院积极地去谋求发展。娄进鼓励市管公立医院采 取措施,引进国内外顶级品牌进行合作,对此他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我们自己的发 展是爬楼梯式的,如果要快速发展,可以引进电梯,同样是爬楼,电梯式发展可以起 到吹糠见米的作用。” 提升效益不许在百姓头上“开刀” 娄进说,推进公立医院快速发展,如今是最佳时期,“政府把市场、资源、 平台都给了医院,距离国内外民间资本进入还有一段时间,医院应当抓住这个难得 的机会迅速发展。”他说,为了迅速解决医院存在的效率低下问题,医管局将今年 确定为“效益提升年”,元月底以前,医管局将向各市属公立医院下达目标任务, 要求医院通过开源节流、盘活存量、发展增量等等措施提高效益,今年要在2 0 O9 年的基础上增长20%,力争30%,“在效率提升上,医管局将对1 5家医院一个季度 进行一次评比,靠后者将拿话来说!” 但就提升效率这一问题,娄进强调说,利润仅仅是一个方面,同时要考核的是医 院为社会提供了怎样的服务产品,这些产品是否为老百姓解决了看病的实际问题。另 外,医院的效益增长必须在患者的增量上做文章,而不允许在老百姓头上“开刀”,以 增加老百姓看病费用得来的所谓“效益”,医院责任人将受到严惩。 市医管局鼓励市属公立医院通过打造医院文化的方式来吸引患者,为此娄进 说:“医院文化是看不到摸不到的东西,但它是一种‘场’,能得到老百姓的信 赖甚至依赖,因而它是医院发展增量的潜在动力。” 祭 撰如 舔专家访谈 啦 政府与市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面临的核心挑战 顾昕 【编者按】医改中,关于政府与市场作用的纷争从未停止,作为医改四大体系 之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其面临的核心挑战亦来于此。当公立医院药价虚高,许 22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2010年第02期 多人将责任归咎在市场化本身,也有人认为公立医院以药养医,原因是政府的管制 不当,为此,政府推出“药品集中招标”制度,但结果却是令“以药养医”雪 上加霜。为根除这一顽疾,新医改方案提出“药品零差率”和“改革基本药物制 度”两条思路,政策一出即引起广泛关注和混乱,而这两项“良方”效果目前却 不容乐观,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面临市场与政府作用的巨大挑战。 新医改面临的一项大挑战就是药品政策的制定。根据“新医改方案”第七条, “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是新医改的重要目标之一,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健全 是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如何界定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中政府与市场的作用,是这 项大挑战的核心。如何应对这一挑战,不但会影响到医疗服务业的发展,而且还对医 药产业的发展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 公立医院药价虚高根源在于“以药养医" 实际上,中国是一个药品生产大国,成千上万种药品均可在中国生产并且上 市,因此药品供应保障本不应成问题。问题在于,一大批实力不强的企业混迹于医 药生产和流通领域,而有实力的企业在做大做强的道路上屡屡遭受非市场性阻碍,其 结果就是大量质量并不高但价格不菲的药品充斥于市场。中国药品生产、流通和消 费的市场化是高度扭曲的,无法形成优胜劣汰的局面。更为重要的是,在占据着药 品消费市场终端70% ̄80%份额的公立医院中,出现了“药价虚高”的情形:公立医 院高价进货、高价销售,导致公立医院药房中的药品价格远高于周围零售药店。毫 无疑问,这种荒谬的情形引发了药品消费者的愤怒。老百姓并不了解医药费用的高 低究竟是否合理;但是,同一种药,明明相对便宜的药品唾手可得,可公立医院的 药价却居高不下。 所有这一切的根源在于公立医院的“以药养医”,即公立医院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是卖药,占四成多。由于公立医院并不认真关注药品的性价比,反而会采购一些疗效 般、但价格昂贵的药品。一些实力不强的医药生产企业可以通过花样百出的商业贿 赂推销其质量一般但价格偏贵的药品,而那些实力不强的医药流通企业也能在医院登 堂入室,反正医院不在乎流通渠道过多。由于公立医院具有某种垄断地位,即便其药 品价格偏贵,患者也无可奈何。 面对这一问题,无论是公众、媒体还是政府,大多把责任归咎于医护人员的医德 不佳,也有很多人归咎于医药产业的社会责任感薄弱,总之是诉诸于道德大批判。更 有甚者将中国药品市场的种种乱象归咎于市场化本身,冀望于取消市场化、实施政府 全方位的控制来解决问题。 一药品集中招标。使得“以药养医’’雪上加霜 其实,公立医院以高价采购、高价出售的怪异方式出现在药品市场上,归根结 底,是政府的两项管制不当。其一,由于沿袭着计划经济的遗产,政府对医疗服 务实施严格的低价管制,造成了拿手术刀不如拿剃头刀的格局,迫使医生们变成专 业药品推销员;其二,政府规定了药品销售利润率的最高限额,即1 5%,这样一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2010年第02期 23 来,公立医院在采购药品时自然不会考虑药品的性价比,而是尽可能更多地采购价 格偏高的药品。 正是上述两项不当的政府管制,导致了公立医院的“药价虚高”。为了应对 “药价虚高”,政府的诊断却是“流通环节过多”,于是头痛医头、脚疼医脚, 对药品流通环节进行干预,在各地推出了药品集中招标制度。需要指出的是,所谓 “药品集中招标”并不是药品集中采购。各地的招标中介机构,对市场上流通的药 品进行二次筛选,为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设立了“二次市场准入”。具体的药品采 购者依然是各家医院;在中标的药品种类及其中标价之下,各家医院才是具体采购 量和采购价的真正决定者。由于政府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管制和药品销售利润率的管制 依然故我,公立医院大多倾向于大量采购高价中标的药品种类,而低价中标的药品 种类采购量相对偏低。对于低价标药品的生产企业来说,价格已经很低了,而采购 量又上不去,因此自然会降低甚至丧失继续生产的积极性。因此,这类企业的理性 选择只有两种:其一是退出药品的高端市场(即医院),转而去开拓低端市场, 即零售药店和农村;其二是来年转战其它地方的药品集中招标,争取以相对较高的 价格中标。于是,用行内的话来说,“低价标”最终大多会“流标”。 由此可见,药品集中招标,无论具体的花样如何,并没有改变医疗机构作为 药品消费终端的“以药养医”行为。反而,药品集中招标本身的乱象,使得“以药 养医”的局面雪上加霜。集中招标成为医药行业的二次市场准入门槛,而把守这一 大门的垄断性机构(各地的招标办)、官员和专家无疑面对着很多寻租的机会和诱 惑。集中招标造成的结果是医药生产企业不满意、医药流通企业不满意、医疗机构 不满意、老百姓不满意,甚至政府机构也不满意,但是居然没有人宣布它“基本不 成功”。 “药品零差率"和“基本药物制度"效果不容乐观 毫无疑问,如果不根治“以药养医”,那/z,无论是全民医保,还是公立医院 法人化,都无法让患者获得相对来说物美价廉的药品。如何根除“以药养医”之害呢? “新医改方案”提出了两条思路:其一是药品零差率政策;其二是改革基本药物制度。 药品零差率没有取消政府的不当管制,只是把药品最高加成从1 5%变成0%。医疗 机构没有了药品加成收入,一定要从其他地方补回来,一切都没有变 改革基本药物制度是第二项措施,其主要目标同样是治理药价虚高。但是,“新医 改方案”对于基本药物制度的基本制度框架,并没有给出清楚的描绘。2009年8月18 日,卫生部等9部委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基本 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正式启动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同时,《国家基 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 2009版×以下简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基层版》)正式公布,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2 0 5种、中成药1 0 2个品种,共 3 O 7个药物品种,以及一些中药饮片。卫生部就此公布了第6 9号“卫生部令”, 明确这一版基本药物目录自2009年9月21日起施行。 然而,问题在于,无论是“新医改方案”本身,还是基本药物制度的配套实 24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2010年第02期 施方案,对于这一制度并没有给出清晰的描绘,在一系列重要的关节点上留下了广 阔的模糊空间。譬如说,基本药物目录-9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药品目录究竟是什么 关系?基本药物制度在城乡之间的运行是否有一定的差别?医保机构在基本药物的遴 选以及基本药物目录的编订上究竟扮演什么角色?在购销环节(尤其是所谓“集中 招标采购”)上,基本药物与医保用药有何区别?就医疗机构对基本药物的合理使 用上,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性规范机制与医保机构的市场性付费机制,究竟是相互 替代还是互为补充的关系? 目前,基本药物的遴选以及基本药物目录版的编订,依然在不透明的情况下进 行之中。基层版的目录已经发布,而面向公立医院的非基层版目录依然笼罩在重重 迷雾之中。医保用药目录正在更新的过程之中,两类目录的关系不清不楚。基本药 物制度的购买和配送(即流通环节)采取集中招标。但是,现有药品集中招标制 度并不限于基本药物,甚至也不限于医保可报销药品,而是适用于在公立医院中销 售的大多数药品。在这样的情形下,基本药物的集中招标与非基本药物的集中招标 究竟有什么制度上的差异呢?如果差异不大,即便就基本药物单独设立集中招标的体 系,也不会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差异。最后,药品的使用也非常重要。 “新医改方案”规定:“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 物。”这其中,“全部配备、使用”究竟是什么意思?这样的措辞可有两种解释:其一 是只能使用(销售)基本药物;其二应全部备齐基本药物,不能缺货,但也可以使用 (销售)其他药品。究竟哪一种解释能成为政策,目前尚不清楚。至于“其他各类医 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关键在于比例的高低如何制 定。定高了,那将极大地限制医疗机构以及患者的用药选择权,会引起广泛的反弹; 定低了,那就没有实质意义,因为公立医院正在大量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是治疗 常见病、多发病的有效药物,而公立医院的患者恐怕也是常见病、多发病的患者吧? 难道中国的大多数患者经常得怪病?难道中国的医院面对常见病、多发病患者时,有 意不开有效的药品? 综上所述,由于对“药价虚高”的病症未诊断清楚,“新医改方案”两味新药(即 药品零差率和基本药物制度)的疗效不容乐观。更为严重的是,两味新药尚未下服, 已经在各地的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中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混乱。很多人对“新医改方 案”翘首以盼但又忐忑不安,主要就在于药品政策的不确定性。 新医改前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有待加速和完善 郭凡礼 【编者按】新年伊始,卫生部召开了20 1 0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在会议上, 陈竺部长指出2010年是医改关键之年,对于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目标非常重 要。但医改航行至此,其余各项改革都有条不紊按计划实施,唯独基本药物制度改革 目标化为泡影,其深层次原因与长期以来的“以药养医”顽疾有很大关系。对于从今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2010年第O2期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