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编号:1001-148X(2010)08-0123-04
国外碳金融业务发展新趋向及其启示
吴
12俊,林冬冬
(1.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福建厦门361005;(2.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哈尔滨150001)
摘要:国外碳金融业务已由早期的基于碳交易所的业务向碳银行业务等方向拓展,以迎合后金融危机时期世界对低碳经济发展的要求。碳金融业务的拓展使其正在向更具有操作性和流动性的碳金融衍生品发展,如碳货币证券化及碳套利工具的开发是基于产业链角度及生态链角度对碳金融业务的拓展,也是对碳金融业务的进一步延伸。由于我国碳金融发展较缓慢,通过对国外碳金融业务发展的考察,可以为我国开展碳金融业务提供相关参考。关键词:碳金融;碳交易;低碳经济中图分类号:F832.5文献标识码:ANewTrendofCarbonFinanceServiceDevelopmentAbroadandItsEnlightenmentforChinaWUJun1,LINDong-dong2
(1.SchoolofEconomics,XiamenUniversity,Xiamen361005,China;2.SchoolofManagement,HarbinInstituteofTechnology,Harbin150001,China)Abstract:Carbonfinanceserviceabroadhaddevelopedfrombasedoncarbonexchangeservicestodaybankingserv-ice.Itmeetstheworlddemandforlowcarboneconomydevelopmentafterthefinancialcrisis.Carbonfinanceserviceisbecomingevenmoreoperationalandliquidityincarbonderivativesdevelopment,suchascarboncurrencysecuritiesandandaretheextendingofcarbonfinancecarbonarbitragetoolsarebasedontheindustrialchainandtheecosystemchain,
service.AsChina'scarbonfinanceservicesdevelopedslowly,throughstudyingthedevelopmentofcarbonfinanceserv-iceinoverseas,wecanlearnsomeexperiencefromabroadforChinacarryingoutcarbonfinanceservice.Keywords:carbonfinance;carbontrading;low-carboneconomy
低碳经济倡导的是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和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为基础的经济模式,由美国次贷危机而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现已悄然成为能源革命、绿色革命的契机。碳排放权成为商品是基于碳排放物为媒介,碳排放物污染空气,引起温室效应,对人们产生了负效用。对碳排放标准及排放权的规定使碳排放权成为一种商品,旨在把碳排放作为一种可控、可测、可管的资源。减排温室气体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需要世界各国尤其是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共同努力,其中发达国家因其历收稿日期:2010-03-17
史责任和当前能力应率先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碳金融是由低碳经济投融资活动而衍生出来的新的金融产品,它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的直接融资、碳权交易和银行贷款等金融活动。为了控制全球气温每年不超过2°C的增长,目前存在大量的融资缺口。预计2008年至2012年间,为适应温室气候和缓解温室气候每年资金缺口共达9亿美元;而到2030年,为适应温室气候和缓解温室气候每年资金缺口分别为28-100亿美元和139-175亿美元。后金融危机时期,作者简介:吴俊(1982-),男,江西抚州人,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世界经济、国际
金融;林冬冬(1974-),女,吉林柳河人,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管理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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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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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的发展迎合了各国人民积极应对温室气体的要求。碳金融能够发挥“碳货币”职能,通过碳金融服务将产业资本、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汇聚于低碳经济领域,能解决融资缺口问题。随着《京都议定书》的正式生效,碳排放权成为国际商品,越来越多的投资银行、对冲基金、私募基金以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参与其中。基于碳交易的远期产品、期货产品、掉期产品及期权产品不断涌现,国际碳排放权交易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国外碳金融业务发展较早,碳金融业务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我国对碳金融业务才刚起步,业务内容主要基于清洁发展机制(CDM),即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一种新型国际合作机制,目前我国碳金融业务还比较单一,业务规模较小。探讨发达国家碳金融发展经验,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碳金融业务,为我国在新形势下调整产业结构、倡导节能减排提供良好的金融支持。一、国外碳金融开展状况1.从碳金融发展速度看,欧盟对碳排放及碳排放权问题的探索走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前列,欧洲委员会在《京都议定书》签署以后就开始研究如何开展排放权交易。早在2000年,欧洲委员会发布了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的绿皮书,2001年欧洲委员会向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会提交了建立联盟内部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体系指令的提案。2002年4月,欧盟通过了批准《京都议定书》的决定。2003年7月,欧洲议会通过投票达成协议,通过了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指令。2003年10月,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设立了温室气体排放许可交易制度。2005年1月1日,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EU-ETS正式开始运行。随着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运行,其它区域或国家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先后成立。目前,全球已建立了20多个碳交易平台,遍布欧洲、北美、南美和亚洲市场,而欧洲开展排放权类产品的交易所最多,主要有欧洲气候交易所表1
碳金融&银行业务确保减排购买协议的信贷
支持
抵押贷款:减排货币化清洁发展机制融资银行存款及现金管理
(ECX)、Bluenext碳交易市场、荷兰Climex交易所,奥地利能源交易所(EXAA)、欧洲气候交易所(ECX)、欧洲能源交易所(EEX)、意大利电力交易所(IPEX)、北欧电力交易所(Nordpool)。随着碳排放权类产品的交易平台的建立,碳市场交易活动日益活跃。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报告,2008年全球碳排放市场规模扩大至1263亿美元,大大高于2007年的630亿美元,较2005年的108亿美元增加了近11倍。从成交量来看,2008年,在市场中约有48亿吨碳交易,较2007年的30亿吨增加了61%,较2005年7亿吨增加了近7倍。2.从碳金融业务看,碳交易权是碳金融业务的核心,国际碳市场可分为配额交易市场(Allowance-basedtrade)和项目交易市场(Project-basedtrade)两大类。配额交易市场内交易的对象主要是指政策制定者通过初始分配给企业的配额,如《京都议定书》中的配额AAU、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使用的欧盟配额EUA。项目交易市场交易对象主要是通过实施项目削减温室气体而获得的减排凭证,如由清洁发展机制CDM产生的核证减排量CER和由联合履约机制JI产生的排放削减量ERU,其中EUETS的配额现货及其衍生品交易规模最大,2008年接近920亿美元,占据全球交易总量3/5以上。3.从碳金融业务推广看,碳金融业务包括银行业务、碳交易及风险管理、碳清洁业务、碳保管、碳管理及碳处理业务。碳排放权是碳金融的基础,碳金融业务经营的是碳排放的“权”与“责”,这有别于传统的银行业务。由表1可知,碳金融业务与传统的银行业务有相似之处,但又有碳金融业务独特的特点。表1是基于荷兰富通银行的碳金融业务,通过表1可以看出碳金融业务与银行的传统业务有相似之处,如银行业务的品种上的信贷、抵押贷款、存款及现金管理,但这些业务又不同于货币的存贷业务。前者是基于碳排放权是一种资产,这种资产不同于货币。荷兰富通银行碳银行业务
碳交易&风险管理业务根据需要或订单交易指数为基础的采购或转让欧盟排放配额期货合约和CER期货合约的买卖交换日期互换(准回购)
碳清洁业务市场进入清洁
结汇交易,OTC转让
和碳相关产品
碳保管&碳管理&碳处理业务
保管碳信贷和项目跟踪
资金和行政管理托管及碳结算服务
资料来源:荷兰富通银行碳银行业务
总第400期
吴俊:国外碳金融业务发展新趋向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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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碳金融业务中,较早开发的碳金融业务是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合同能源管理是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发展起来的,基于市场的一种节能新机制,其内涵是指从事能源服务的EMC公司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等系统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主要特点包括:能耗企业不用资金投入,即可完成节能技术改造;节能工程施工完毕,就可分享项目的部分节能效益;在合同期内,节能企业的支付全部来自项目效益,项目现金流始终保持为正值;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和全部节能效益归节能企业;EMC公司为节能企业承担技术风险和经济风险;EMC公司实施节能改造不影响节能企业正常的生产和经营。二、国外碳金融衍生品的发展1.基于产业链过程中的碳金融。表1中的碳金融业务内容是从业务范围考察的,金融业务的开展也可以从产业链角度进行。从石油、天然气勘探,传统的或可再生能源生产,能源交易或基础设施等,这一系列相关的产业链都可以获得碳金融服务。以荷兰富通银行碳银行业务为例,荷兰富通银行向企业提供融资和项目开发支持,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由于碳排放来自生产环节的方方面面,减少碳排放量就需要从各个方面,全方位地达到减排目的。金融机构开展产业链过程的碳金融服务能开发出更多的碳金融衍生产品,这些金融产品为企业减排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障。2.基于生态角度的碳金融业务。从生态链角度看,树木能吸收二氧化碳,因此被确定为减轻温室气体排放的有效途径(VanKootenandSohngen,2007;MarechalandHecq,2006),这使得树木吞吐的碳也能进入碳核算框架之内,这种更广泛的碳交易可以根据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建立的碳资产进行交易。HughBigsby(2007)对这种更广泛意义上的碳交易活动进行论述,HughBigsby(2007)认为树木吞吐碳也可以进行碳银行业务。在碳银行业务中,森林拥有者可以储存碳,储存碳可以获得报酬,而碳排放者可以向碳储存借碳,并向碳储存者付费。对森林拥有者进一步的分析,HughBigsby(2007)认为不是所以的森林都能成为碳交易载体,碳交易所需要的森林结构必须是结构合理并能保持相对稳定的碳存量。根据Thom-asPaul,MarkKimberleyandPeterBeets(2008)的数据,一般认为30年的森林才具备合理的结构及具有相对稳定的碳存量的能力。3.金融工具中碳金融产品,除了碳交易的远期产品、期货产品、掉期产品及期权产品外,商业银行积极参与碳金融产品创新,使碳金融产品更丰富也更具有流动性。如荷兰富通银行的碳金融产品除了上述业务外,新产品还包括碳货币证券化和套利交易工具。对于原始的CDM交易,由于贷款资金缺乏流动性,为此有些EPRA条文允许投资者或贷款人将其未来可能获得的CER进行碳货币证券化。从碳套利工具衍生发展来看,由于各碳金融市场交易工具有所不同,碳权价格存在一定的差异,所以存在套利工具衍生品的发展空间。由于各交易所涉及的减排当量相等,认证标准相同且同属一个配额管制体系的减排单位,如EUAs、CERs、ERUs、AAUs和VER,因此价差的变化会产生一定的套利空间。三、对我国开展碳金融业务的建议我国开展碳金融业务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第一,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居世界前列,我国温室气体排放占整个发展中国家排放总量的50%,占全球15%。国际能源机构估测,到2025年前后,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美国。第二,从减排的主体看,工业企业的碳排放量最多,因此减少碳排放量就是要求工业企业改善减排技术。但我国工业企业减排技术不高,甚至有些企业在这方面存在空白,因此要解决技术问题就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资金投入是企业改善减排技术的关键。目前,我国已在北京、上海和天津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所,但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业务主要以CDM及合同能源管理为主开展的业务,业务品种单一、规模小,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碳金融体系。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企业产业结构调整需要融资,国家实现节能减排目标需要资金支持,碳金融的发展正好迎合了经济发展的需要:碳金融能够发挥“碳货币”职能,通过碳金融服务将产业资本、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汇聚于低碳经济领域,能解决融资缺口问题。因此,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碳金融发展经验,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碳金融体系。(一)基于商业银行开展碳银行业务1.碳银行业务的基本业务。从我国开展碳金融业务的实践基础来看,一方面,我国正处产业结构升级和倡导节能减排时期,市场上对资金的需求较大;另一方面,按照《京都议定书》,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在2012年以前不承担减排义务,相当于拥有排放权。在后《京都议定书》时代,我国需承担减排义务。目前,我国碳排放量居世界前列,成为碳排放量最多的国家之一,如果·126·
商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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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以后我国不能完成规定的减排义务,我国则需要购买碳排放权。因此,我国开展碳银行业务的市场空间广阔。从荷兰银行已开展的碳银行业务来看,国外银行开展的碳银行业务较为丰富(见表1),我国银行业可以借鉴国外银行开展碳金融业务的经验,开展适合我国国情的碳金融银行业务。基于国内碳排放权情况,银行可以开展减排购买协议的信贷支持、减排抵押贷款、清洁发展机制融资等业务,为企业开发减排技术或购买减排技术提供资金支持。2.基于产业链的碳金融服务:从源头控制碳排放量。2008年我国的产业结构为11.31:48.62:40.07,工业部门能耗水平高,加上我国工业生产技术水平总体较为落后,这使得我国经济表现为高碳特征。在工业内部,采掘、钢铁、建材水泥、化工、电力、石油、天然气勘探等行业比重较高,而这些行业的碳排放量大,尤其凸显了我国经济的高碳特征。从产业链角度看,从资源的开采、运输、生产、销售各个环节都可能产生碳的排放。石油、天然气勘探,传统的或可再生能源生产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并且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探或再生能源的开发的产业链链很长,产业链越长碳排放越多。因此,从产业链角度控制减排可以达到多管齐下的效果,但为减少碳排所需的资金也多。为了满足产业链上所有企业对碳金融的需求,银行可以开展基于产业链中的碳金融产品,银行向产业链中的企业提供融资和项目开发支持,从而达到减少碳排放量。3.尝试开展生态碳金融业务。我国具有开展生态碳金融业务良好的生态基础,我国森林面积2008年为1954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20.36%,活立木总蓄积量达149.13亿立方米,森林蓄积量达137.21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越高说明森林的碳汇作用越强,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能力越强,对减少二氧化碳在大气中浓度的作用也越强。提高森林覆盖率也是减少碳排放的一种有效途径,特别是在当前我国碳排放量较多的情况下。生态金融体系是基于森林能吸收、贮存二氧化碳,森林拥有者可以在银行存储碳排放量,而需要碳排放权的法人可以向碳排放储存者购买。在我国开展生态碳金融业务既可以可以改善生态环境,又能带动种植户创收。(二)政府鼓励商业银行试水碳金融业务2007年以来,国内已有多家商业银行开始试水碳金融业务,但总体上碳金融业务市场发展较为缓慢。尤其在我国碳排放权市场机制不完善情况下,碳金融业务风险较大,政府可以给予商业银行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开展碳金融业务。(三)开展基于碳交易所的碳金融衍生品我国碳交易所功能单一,三大交易所主导业务是提供咨询、CDM及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而国外碳交易所已经开展了碳金融衍生品,如碳交易的远期产品、期货产品、掉期产品、期权产品、应收碳排放权的碳货币证券化及套利工具的开发。我国可以基于三大交易所,积极开展适合我国当前经济发展需求的碳金融衍生产品,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低碳经济已成为后金融危机时期发展的必然趋向,走低碳经济模式就是要控制、减少碳排放量,对碳排放的量化和市场化的制度规定是控制和减少碳排放量的必然方式。目前,我国关于碳排放交易价格还没有形成一个系统,我国在发展低碳经济同时可以借鉴国外已形成的碳排放价格经验,探讨适合我国国情的碳排放交易价格机制。从我国发展碳金融业务的人才队伍看,由于碳金融在我国刚起步,国外碳金融的发展历史也不长,国内对碳金融业务还比较陌生,因此更应大力培养熟悉、精通碳金融业务的专业人才。另外,由于金融系统的脆弱性,在开展碳金融及碳金融衍生品的同时,应加强对其监管,使碳金融能健康稳定的发展。参考文献:[1]WorldBank,2010,WorldDevelopmentReport2010:DevelopmentandClimateChange(Washington).[2]北京易登信诺碳资产咨询有限公司.地球环境资源变商品?国际碳排放权交易超速发展[EB/OL].http://www.easy-carbon.com/ne-wscontent.asp?type=news&id=2995.[3]HughBigsby.CarbonBanking:Creatingflexibil-ityforforestowners.ForestEcologyandMan-agement,2009(257):378-383.[4]VanKooten,G.C.,Sohngen.Economicsofforestecosystemcarbonsinks:Areview.Inter-nationalReviewofEnvironmentalandResourceEconomics,2007(1):237-269.[5]Marechal,K.,Hecq,W.Temporarycredits:asolutiontothepotentialnonpermanenceofcar-bonsequestrationinforests?Ecologicaleconom-ics,2006(58):699-716.[6]荷兰富通银行.CarbonBanking[EB/OL].ht-tp://www.merchant-banking.nl/Specialisa-tions/English/Carbon-Banking/page.aspx/9684.(责任编辑:关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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