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网上办理操作手册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
二、业务前提
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2.纳税人无未办结的同一事项;
3.纳税人办理过CA证书。
三、功能节点
网上办税服务厅——我要办事——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四、操作步骤
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击右侧“我要办事”中的“行政许可”菜单,点击“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
第一步:填写表单
1. 输入纳税人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
2. 选择需延期缴纳的税目操作:根据企业需求选择需延期缴纳的税目,填写申请延期缴纳期限,不能大于申报期限三个月。申请延期申报的理由为必填。
注意:标*的项目为必填项目。
3. 填写完毕,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当前数据并继续办理如仅保存未提交,则下次进入该表单时前次保存内容可选择回显自动带出,无需再次输入。
第二步:上传附件。
请按照要求上传附件:1. 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2. 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原件;3. 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4. 资产负债表;5. 纳税人提供因不可抗力的灾情报告;6. 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7. 政策调整依据
上传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即可。
第三步:审核签名。
查看之前的填报内容,审核无误点击[签名]按钮。
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确定]按钮继续操作。
请仔细阅读提示信息,知晓CA证书的法律效力。如无问题,点击[确定]按钮继续操作。
签名完成,点击[下一步]按钮继续操作。
第四步:确认提交。
查看已签名的表单,确认无误点击[提交]按钮提交。
点击[确定]按钮开始上传附列资料。
注意:资料上传时,请在收到提交成功信息后再关闭浏览器。若提示“上传附列资料未完整”,请重新提交。如果上传时间较长,请耐心等待。
资料提交成功,点击[确定]按钮返回事项列表。
提交成功的事项可以在“事项进度”中进行查询受理状态。
点击“文书号”可以查询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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