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消防产品告知书
社会各单位:
使用合格消防产品是《消防法》赋予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义务,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旦选用了不合格消防产品,不仅需要拆除、撤换成合格消防产品方能通过消防验收,构成火灾隐患的,必须依法整改,相关责任方还将受到行政处罚。单位为整改因消防产品质量造成的火灾隐患所付出的代价远远超过购买合格消防成品本身。本着执法为民的宗旨,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工程建设单位应主动通过“四川省消防产品信息网”(sc.xfcp119.com)查询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情况,不得要求施工单位购买不符合市场准入的产品或质量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否则将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消防法》第五十九条责令更换成合格产品并处一万至十万元罚款。
2、施工单位必须购买、安装符合市场准入和质量合格的消防产品并有责任查验消防产品质量,否则,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依照《消防法》第五十九条责令更换成合格产品并处一万至十万元罚款。
3、监理单位有义务对所有进场的消防产品进行进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际产品与购买合同签订的产品是否符合、进场产品的质量和数量是否完好、进场产品是否符合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等。如果未履行检查责任,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依照《消防法》第五十九条责令更换成合格产品并处一万至十万元罚款。
4、设计单位应当在消防设计文件中应明确消防产品选型要求和选用要求。
5、请你在购买了消防产品后告知消防支队工作人员以便工作人员对你单位的产品进行抽检。
6、建设工程申请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或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时应提交的申报资料中的“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包括:消防产品供货证明、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证明文件(包括型式检验报告、认证证书)、产品合格证。
附件2:
消防产品质量情况通报
编号:
市(质监局/工商局):
20××年×月×日,我(支/大)队对××地址××单位使用的消防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经依照公安行业标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05)进行现场检查判定/经四川省消防与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经国家 (防火建筑材料、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消防装备、消防电子产品)质检中心检测/依照国家规定),由标称为××单位(生产/销售)的××型号××产品为(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消防产品,该批产品共××件(套)。
依照《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此情况通报给你们,请依法查处并反馈情况。
附件:
1、No.×××《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记录》/ No.×××《检验报告》
2、No.×××《抽样单》
××市公安消防(支/大)队(公章)
二○××年×月×日
此联交受移送单位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
消防产品质量情况通报(回执)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以×××号《消防产品质量情况通报》通报我单位的 案件已收到。
(受移送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收到以下案件材料:
1、
2、
此联由移送单位附卷
附件3: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通知书
X公消移字[ ]第 号
:
20××年×月×日,我(支/大)队对××地址××单位使用的消防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经××消防产品检验机构检测,由标称为××单位(生产/销售)的××型号××产品为不合格消防产品,该批产品共××件(套),涉案金额为××万元。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现将该案件移交给你们。
附:
1、No.×××《检验报告》
2、No.×××《抽样单》
3、《购货合同》
4、×××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此联交受移送单位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
案件移送通知书(回执)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以X公消移字[ ]第 号案件移送通知书移送我单位的
案已收到。
(受移送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收到以下案件材料: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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