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项目部自身要求: 1、原材料提供及时; 2、套丝机配合及时;
3、料单必须提前5---7日到加工厂。
4、提前7天以上提供具体“周施工进度计划”、“钢筋加工计划”。 对钢筋配筋单位的要求:
1、钢筋配筋人员掌握施工现场的实际施工进度、作业面的划分、流水段的划分、施工部位的先后顺序。
2、要求配筋单的分部、分段必须同施工现场的作业面、流水段的划分保持绝对一致;
3、钢筋配料单的标注必须清楚明了,能够详细的体现施工部位、钢筋使用的位置、标高、轴线、编号等;
4、由于现在市场上9米的钢筋原材较为稀缺,要求钢筋配筋人员在钢筋配置时,在符合规范图集要求的前提下,尽量考虑使用12米的原材。尽量把钢筋原材9米:12米的比例控制在2:8的范围内。 5、要求钢筋配筋单中的钢筋下料长度,均应扣除钢筋弯曲调整值。 6、钢筋配筋单应从思路上考虑到原材的利用率和降损耗的因素。尽量做到套材配筋。
7、每本钢筋配筋单的封面页应规范标注工程名称、配筋部位、翻样时间、配筋人员名字及联系电话;各种钢筋的规格、型号、数量的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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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计;各种丝头套筒的型号、直径、数量的汇总统计。(且内页应每页均由小计)
8、确保钢筋配筋单的准确性且具有施工实际操作方便性等,确保钢筋配料单的清晰、明了、易读易懂。
9、钢筋配筋单中,不允许有任何自然存在的修改痕迹。凡是修改点,均应由钢筋配筋单位加盖专用修改章(并得到总包确认)后方为有效。 10、配筋中,注意变更洽商的变化。以免因疏漏、遗漏等造成错误。 11、必要时,由钢筋配料单编制人员对相关人员、相关单位、相关部门做钢筋配料单交底(磨合期的本项工作至关重要,必须严格执行)。 12、一般要求钢筋配料单必须比现场实际施工部位的进度提前10日通过总包技术部门审核签字,并下发到相关部门、人员手中。(以便给物质计划、原材进场、钢筋加工等提供足够的时间)
13、审核并签字的钢筋配筋单,返回钢筋配筋人员手中。由其统一复印,装订,交由总包技术部发放给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的领取钢筋配筋单时,均应在统一的收发文记录上签字。(总包商务部1份、计划部1份、技术部1份;加工厂2份、劳务队2份)
14、过程中,应接受总包钢筋总协调人的合理指令、协调、安排。 15、如因钢筋配筋单的疏忽、遗漏、错误等造成的所有材料损失、质量问题、进度损失均由钢筋翻样配筋单位承担。 对加工厂的要求:
1、确保本工程的钢筋专供专用,不得任意替代使用。
2、所有进厂的钢筋原材,未经监理单位的见证取样、实验合格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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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书面通知前,不得使用。
3、原材取样试件、接头工艺试件等的提供、配合必须及时。 4、确保加工质量:钢筋加工厂必须设置脱产专职质检人员,加强自检,如进场后的钢筋、安装后的钢筋如因加工质量不合格导致的一切损失均由加工厂承担(非加工厂原因除外)。过程中,对各有关方的质量检查工作,给予充分的配合。
5、确保工期要求:钢筋加工的进度必须满足施工现场的实际施工进度需求。加工厂必须有专人掌握工地各部位的实际施工进度情况,并加强同施工队、总包的进度情况沟通。
6、确保部位、顺序的协同:钢筋加工的部位、顺序必须同施工现场的实际施工顺序、部位完全吻合。加强三方沟通。
7、确保调度的及时:加工厂必须同施工队共同确保本工程的钢筋成品或半成品能够及时的转运到施工现场。特殊情况时,必须机动灵活安排,以免影响工程进度。
8、要求所加工的钢筋均按照钢筋配筋单的所示悬挂塑封标识牌并标注清楚(包括施工部位、钢筋使用位置、标高、轴线、编号、型号、规格、数量、示意简图)。要求采用4种不同颜色的标识牌以区分本工程的四个标段。必要时采取打捆、隔离等措施。
9、加工厂必须设置专门的清料人员,以便同劳务队清料人员共同清点材料,签字确认。
10、对于急件加工,无论何种原因,加工厂都必须按照我方通知,及时加工、及时安排车辆转运材料到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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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加工厂必须按照我方要求书面上报你方的总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调度负责人、质检负责人、清点料负责人的名单和电话号码,并加盖公章。(要具有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的人员名单,且名单一旦确定,我方就有权在过程中就其负责的事宜进行对口管理。如有不负责、不配合现象,我方将直接追责你方总负责人落实相关事项。)
12、确保及时的沟通、协同、配合:加工厂由生产负责人在每天早8:30和下午5:00均要保持同总包钢筋总协调人、劳务分包生产负责人的电话沟通,及时保持加工厂和施工现场的各种信息畅通。并及时汇报当日加工部位、加工进度、材料情况、人员情况等。
13、钢筋配筋单的签收:由加工厂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运料司机签收钢筋配筋单,并传递给加工厂。 对施工队的要求:
1、施工队必须安排专门的钢筋负责人对接总包钢筋总协调人、总包技术部、钢筋配筋单位、钢筋加工厂的联络、协调、沟通、管理。 2、施工队需选派驻加工厂的清料人员,并要求精选钢筋工,此条非常重要,关系到外加工模式的成败。一定要责任心强、肯吃苦、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人牵头,人员2—3人。(由总包相关人员考核通过后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或不称职,要及时更换) 3、需每周(提前7天)向总包、加工厂提供“拉料计划”。 4、进度上由施工队清料人员与施工队生产经理单线联系,以简化沟通成本。特殊情况由钢筋总协调人进行协调。 5、及时组织劳动力配合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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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及时向总包各楼工长提报直螺纹套筒领取计划、保护帽领取计划等。凭总包相关人员的签字后的领料单,方可领取上述材料。 7、加强同总包试验员、资料员的联系沟通,及时传递试件、资料,并亲自交送给总包相关人员手中。
8、措施钢筋加工:凭钢筋配筋单、加工厂下料、现场加工。(马镫、梯子筋、顶模棍、定位筋、地锚筋等)
9、凡有现场需要补料、改料的情况,均应分包请由配筋单位提出正式配筋单,并由总包现场工长、片区主管鉴定原因和责任并签字后,经生产经理签字许可,视情况是动用现场应急加工场或外加工场补料、改料。
对直螺纹套丝机厂家的要求:
1、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组织套丝机、配件、拧紧扳手、检验力矩扳手、连接套筒、保护帽、洗消液、防冻液的足额提供进场。 2、按照合同约定,安排专人负责本工程的直螺纹加工、连接的技术培训、售后服务、沟通协调管理工作。并与各相关单位留下联系方式,并对接管理。(报纸质版通讯录,加盖单位公章,报总包及加工厂。) 3、直螺纹加工初始阶段及高峰期间,直螺纹厂家必须安排专门的技术人员驻加工厂进行技术培训、指导、监控,机械的维修保护,直螺纹接头的质量控制。(直到施工状态能够达到正常化、套丝机械等均全部能够正常使用和运转、直螺纹加工质量完全处于受控状态、直螺纹加工人员的技术能力都达到合格水平时,直螺纹厂家驻厂人员方可离厂)。驻厂人员离厂前,必须得到总包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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