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评审过程中给予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以及节能环保产品一定幅度的折扣(折扣幅度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工程说明
2018年博兴县城东街道办事处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部分县乡道路(贤城-鲍刘-鲍陈1600m;兴博六路-贤城1200m;贤城小学-贤城村东750m;兴博七路-鲍陈村北750m;鲍陈村北-乔博路660m;兴博七路-鲍刘村北-乔博路840m;乔博路西去顾家村东西路530m;乔博路-顾家村北(南北路)650m;顾家老粗布市场90m;兴博七路-鲍庄村455m;兴博七路-鲍庄村北(南北主路)800m等51条线路),存在安全隐患,结合地形、地物、线形、交通量等对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设计交通标志、标线、护栏、警示桩等。。 2、招标范围
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波形护栏梁310m、单柱式标志牌108个、村名标志牌、标线280m2、减速带107m等全部工作内容。 3、工期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4、质量要求
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5、施工条件、施工准备、施工要求
(1)施工条件
施工道路(施工便道)、水源、电源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 (2)施工准备
临时用水、用电、临时占地、施工现场清理、施工现场迁占等,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3)施工要求
1)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自行处理周边施工关系、自行解决运输问题。 2)施工时成交供应商按现场情况及采购人要求施工,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管理。
3)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需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任何关系。
4)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的通知,控制施工扬尘污染,严禁无环保措施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时需提供《提供环保措施的声明函》,同时需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供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如成交供应商未按环保措施进行施工,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责任。 6、验收要求
工程完工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验收工作及验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因验收发生的任何费用。 7、技术规范
(1)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各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2)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及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程序,建设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有关建筑质量、安全施工建筑材料及半成品备案证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地质勘察等有关技术说明
等。
(3)国家及部颁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现行有效版本的标准,以及设计院技术文件上的质量要求均适用于本工程。
(4)其他现行技术规范。 8、验收标准
项目的实施必须符合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设计规范和标准,采购文件规定的规范和标准如有不全在项目验收时加以完善。
9、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肆拾贰万陆仟零叁拾捌元整,¥426038.00元,
成交供应商初次报价、最终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0、报价说明:
(1)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综合单价)。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施工费、材料采购费(在标书列出和可能未列出与本项目施工相关所有材料)、运输费、装卸费、现场清理费、施工调试费、安全施工措施费、材料质检费、管理费、代理费、控制价及清单编制费、税费、相关部门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等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2)所有的施工工具、设备等由成交供应商自备,并满足施工所需。 (3)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国家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如果施工过程中造成施工人员及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责任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成交供应商负责制定实施安全措施,与本项目相关所有安全责任都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
(4)本项目所涉及的材料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标准未明确的,须按照行业标准执行。
(5)在质保期内,本项目涉及的项目出现任何问题,都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质保服务,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都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该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地方如若发生设计变更,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做相应调整。 11、其它:
(1)本工程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据实结算。
(2)供应商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工程相应的技术及施工,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如供应商提供备选方案评委会将按废标处理。 (4)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其他要求。 三、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m 个 m 根 个 个 m2 个 数量 310.000 2.000 488.000 138.000 190.000 52.000 228.000 428.000 单价 合价 602-2 单面波形梁钢护栏 602-5 波形梁钢护栏起、终端头 -c 组合型圆端头 603-6 警示柱 603-7 钢立柱及基础 604-1 单柱式交通标志三角900、八角、圆形800 604-7 悬挂式交通标志矩形850*350 605-2 溶剂常温涂料路面标线 溶剂常温涂料路面标线 605-5 突起路标 2、清单编制依据
《08公路工程清单计价依据(2009范本)》及相应项目设置及计算规则;; 交通运输部自2008年1月1日起实行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交通运输部自2008年1月1日起实行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交通运输部自2008年1月1日起实行的《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交通部2011年83号《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局部修订的公告》;
鲁交建管〔2012〕1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鲁交建管〔2016〕87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财政部、税务总局财税[2018]32号文《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 的通知》
委托单位提供的招标图纸及其他文件。 3、有关费率及价格取定
3.1.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等有关费率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计取,以上费用及施工环保费均含在清单综合单价内。
3.2、投标企业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材料价格变动因素,除暂定材料价格外,其 余材料价格结算时不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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