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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集团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来源:好走旅游网


后勤服务集团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倡导员工在工作中发扬“脚踏实地、任劳任怨、爱岗敬业、不断超越”的集团精神,有效促进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服务、管理、经营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公开、公正、和谐、民主的原则,坚持奖勤、奖优、奖学习、奖创新、奖成果、奖效益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华北电力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全体在编员工和集团各部、中心。

第二章 奖项设置

第四条 后勤服务集团每年对工作业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形成综合奖励机制。设置后勤服务集团“先进集体”、“优秀管理干部”、“先进个人”、“学习标兵”、“创新标兵”、“和谐标兵”等荣誉称号。

第五条 后勤服务集团“先进集体”、“优秀管理干部”、“先进个人”的数量由集团每年根据情况确定。后勤服务集团“学习标兵”、“创新标兵”、“和谐标兵”原则上每年分别评选一名,不符合条件的可从缺。

第三章 领导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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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评选工作由集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与运行监控部,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

第七条 后勤服务集团“先进集体”、“优秀管理干部”、“学习标兵”、“创新标兵”、“和谐标兵”的评选工作以申报或组织推荐,结合民主评议的方式组织评选。“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主要由基层以中心或党支部为单位负责组织落实。

第四章 评选条件

第八条 后勤服务集团“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的决策部署,工作成绩突出;

2、班子团结有力,勤政廉洁,作风民主、决策科学,基础管理工作扎实,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出色完成年度重大目标工作任务;

3、部门(中心)内部氛围和谐,员工队伍稳定,富有团队精神和创新精神,有较高的服务意识及业务素质、优良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整体执行力和战斗力强。

第九条 后勤服务集团“优秀管理干部”评选条件:

1、思想先进,政治可靠、廉洁自律、无私奉献,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我纪律和原则意识强,群众威信高;

2、有较强的工作推动、执行和组织协调能力,有效维护部门(中心)和谐稳定,善于抓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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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队伍,及时、高效完成集团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思路开阔,勇于创新,注意研究和解决实际工作问题,提出切合实际的改革发展建议,积极进行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在服务、管理、经营等工作方面取得明显成绩。

第十条 后勤服务集团“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求实奉献,团结同志,处处发挥表率作用,群众威信高;

2、勤奋好学,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业务知识和技能水平过硬,能解决工作中的各种疑难问题,在工作中能够独当一面;

3、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扎实,高标准履行本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和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在服务、管理、技术、经营等岗位工作中成绩突出。

第十一条 后勤服务集团“学习标兵”评选条件:

1、具有终身学习理念和较强的学习能力,学习进取愿望强烈,注重结合本职岗位工作进行业务理论和文化知识的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

2、具有学习指导实践的能力,结合实际,学以致用,坚持以学习促进工作,善于运用学习掌握的先进科学文化技术知识,充分发挥自身潜能,不断运用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解决实际问题,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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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后勤服务集团“创新标兵”评选条件:

1、崇尚科学,开拓进取,在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工作创新等方面意识强,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产生了一定的效果;

2、善于总结工作经验和规律,结合实际工作所提出的改进措施或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在实践中得到推广,效果明显。

第十三条 后勤服务集团“和谐标兵”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高尚,为人正直,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处事知礼明义,敢于跟不良现象作斗争,群众口碑好;

2、团结友爱、乐于助人、热爱集体、无私奉献,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在工作和生活中主动关心、帮助同事,积极维护集体利益,对待工作任劳任怨。

第五章 评选程序

第十四条 后勤服务集团“先进集体”评选程序:

1、集团发布评选通知;

2、部门(中心)申报、民主评议、审核、批准。

第十五条 后勤服务集团“先进个人”评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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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发布评选通知,下达指标数,各中心(党支部)根据指标数按程序组织评选,经公示后,将预备人选上报集团;

2、集团对各中心(党支部)上报的预备人选审核、批准。

第十六条 后勤服务集团“优秀管理干部”评选程序:

1、集团发布评选通知,下达指标数,中层干部集中民主推荐和集团领导班子提名相结合产生初步人选;

2、初步人选经公示后报集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后由集团批准。

第十七条 后勤服务集团“学习标兵”、“创新标兵”、“和谐标兵”评选程序:

1、集团发布评选通知,各中心(党支部)推荐、上报预备人选;

2、集团对预备人选进行初步审查,各中心(党支部)对集团审定的预备人选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交集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获奖人选。

第六章 奖励与表彰

第十八条 荣获后勤服务集团“先进集体”称号的部门(中心),集团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部门(中心)一次性现金奖励,并颁发奖牌或证书。

第十九条 荣获后勤服务集团“先进个人”称号的员工,集团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现金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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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荣获后勤服务集团“优秀管理干部”、“学习标兵”、“创新标兵”、“和谐标兵”称号的个人,集团给予学习考察或业务培训的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十一条 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结果作为员工晋级、职务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集团每年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集中表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废止。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与运行监控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华电后集字〔2007〕6号文件中相关奖励办法同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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