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
申请书
生产企业名称 负责人姓名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填表日期
公安部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制
填表说明:
1、每种产品填写申请1份,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技防办留存。
2、申报时,应附以下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主要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或学历证明复印件;(2)经公安部授权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每种型号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或鉴定证书;(3)售后服务措施书面材料;(4)每种型号的产品标准、照片和说明;(5)企业简介。
3、要做到如实、完整、准确填写表中各项目。
企业名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 注册商标 初级 中级 高级 邮编 从业人员数 技术人员数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执行标准 (产品命名应按所执行标准中规定的命名规则命名) 产品检验单位、 时间和检验类别 主要生产设备、检验仪器明细表
序号 名称型号规格 数量
制造单位及出厂时间 使用现况 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情况(应包括如下几方面内容): 1、文件(设计文件、工艺文件); 2、设备; 3、人员素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4、质量管理制度。 (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单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意见: 年 月 日 领导意见: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技防办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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