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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解读

来源:好走旅游网
 《文昌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解读

一、设立《文昌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的目的

自2005年国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以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快速提高,农村居民饮水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城乡供水差距进一步缩小。“十二五”结束后,适应我国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农民需求的农村饮水安全阶段性任务已全面完成。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是一项长期任务,且阶段性、动态性、反复性、复杂性、艰巨性特征明显。目前,农村饮水工程仍存在供水规模偏小、供水保证率不高、净水设施不齐备、管网漏损率较高、水质合格率偏低等问题,与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十三五”期间,按照中央要求,顺应广大农民需求,亟需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使广大农村居民喝上更加方便、更加稳定、更加安全的饮用水。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的文件精神,海南省水务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工作的函》(琼水农水函〔2016〕71号),按照规划大纲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评估农村饮水现状,重点聚焦贫困地区的饮水安全问题,确保精确扶贫工作得到落实,切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海南省水务厅关于抓紧编制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琼水农水〔2015〕376号)的相关要求,文昌市于2015年8月开展的农村饮水工程现状与需求调查为基础,以“多规合一”为指导思想,结合文昌市相关规划,开展本次规划的编制工作,逐步建立文昌市“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工程保障体系。

二、设立《文昌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的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6〕112号)、《关于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工作的函》(琼水农水函〔2016〕71号)、《海南省水务厅关于抓紧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海南省文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海南省文昌市供水专项规划(2014~2030)》、《海南省文昌市城镇供水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2015~2020)送审稿》、《海南省文昌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现状与需求调查报告》、《铺前、锦山、冯坡、抱罗、翁田、公坡、东路、潭牛、昌洒、东阁、文教、龙楼、东郊、蓬莱、会文、重兴等17个镇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规划》《镇、(乡)村给水工程规划规范》(CJJ/T246-201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范》(SL687-2014)及有关法律法规,并参考我省其他市县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

三、《文昌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新建、管网延伸和改造配套工程

通过供水管网延伸、改造、配套、联网等措施,统筹解决部分地区仍然存在的工程标准低、规模小、老化失修以及水污染、水源变化等原因出现的农村饮水安全不达标、易反复等问题,重点解决贫困人口饮水问题。

主要指标:(1)新建供水工程数14处及新增供水能力51260m3/d,工程受益人口9.95万人;(2)现有水厂管网延伸工程数48处,新增管网长度274.38km,工程受益人口21.80万人;(3)改造配套工程13处,改造(扩建)规模125800m3/d,工程受益人口27.88万人。

(二)水处理设施改造配套工程

通过改造水厂净化工艺、配套消毒设备等措施,解决因水厂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影响供水水质的突出问题。以提高水质达标率为核心,重点对一定规模以上现有工程进行改造。

本次规划未涉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处理设施改造配套工程。

(三)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规模水厂水质化验室以及信息化建设

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推进防护设施建设和标志设置;千吨万人以上工程配置水质化验室;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信息系统建设、规模以上水厂自动化监控系统建设、水质状况实时监测试点建设。

主要指标:

(1)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5处;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管理1处;

(3)千吨万人规模以上水厂自动化监控系统建设1处;

(4)水质状况实时监测试点建设1处;

(5)市级农村饮水安全信息系统建设1处。

四、设立《文昌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后所起的作用

(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十三五”规划必须紧紧围绕实现这个奋斗目标来制定。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是一项长期工作,“十一五”“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阶段性任务全面完成,但目前文昌市农村饮水工程仍存在部分工程供水保证率不高、净水设施不完善、管网漏损率较高、入户率和水质达标率偏低等问题,与中央提出的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贫困地区如期脱贫等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通过“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农村饮水工程,农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农村

面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偏低,工程设施不完善、老化、落后的问题十分突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饮用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强烈的愿望,目前已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最迫切、最现实和受益最直接的要求。因此,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一方面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城镇化的进程。村镇是沟通城乡关系的纽带和桥梁,又是一定区域内社会经济、文化、科技、信息和服务的中心。对于发展农村市场经济,吸引安排富余劳动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实现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条件。

(三)深入贯彻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

为了深入贯彻“六个精准”扶贫(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位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精神,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必须与脱贫攻坚等规划相衔接,在确定工程布局和规模时,围绕脱贫攻坚的目标要求,需突出重点,优先解决贫困地区等区域的农村供水基本保障问题。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有利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必然要求。

(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群众生活和健康水平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村镇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对推动村镇化的发展,扩大内需,拉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有利于改善农村投资环境。有利于乡镇企业的发展,增加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稳定提高产量和产品质量。随着农村供水设施的逐步完善,有利于繁荣农村市场,促进乡镇饮食服务业、公共服务业和旅游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因此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大大改善该农村地区的供水能力、提高居民的生活和健康水平,促进当地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及环境的改善,为实现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驾护航,其社会效益显著。

(5)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通过中央和地方加强指导和投资支持,全市长期存在的饮水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但是受水源条件、工程状况、人口分布和标准提升等因素影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水量和水质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是一项长期工作。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有利于健全工程长效运行机制,强化管护,充分发挥已建工程效益,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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