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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协议

来源:好走旅游网
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籍贯: 乙方: 身份证号: 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 项目,合同总金额 元。

第二条:甲方将 项目全合同金额交与乙方进行组织施工。

第三条:乙方将甲方交与的 项目进行图纸会审,精心组织并按图纸要求施工,并达到合同要求进行完工。

第四条:甲方负责该项目的资金情况。

第五条:乙方负责支付民工工资,按时将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工资发放清册交与甲方备案,并不得拖欠民工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当地民风民俗,并保证不得擅自更改原有的建筑或原有的一草一木,也不得擅自更改或污损原建筑风格及壁画。

第七条:付款方式:甲方以主管上级单位的付款方式支付乙方。

第八条:工人的人身意外,伤残保险乙方必须在开工进场之前购买,并出示其保单方可进场施工。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

该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作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作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违约处理: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该协议自双方各自履行完义务自行解除。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工程指挥总负责人: 何多群 彭措次仁

工程项目部地址: 拉萨市北京西路顺通小区三栋二单元602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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