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府[2010]号
__乡
关于对___村8组___信访问题的处理情况
县群工局:
信访人:___,男,生于年月日,小学文化,家住__县__乡___村_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________。
___反映:19__年,由于旱情严重,乡上按照安排抽水灌溉水田保证大春粮食不受灾,办法是由所在社自己组织,抗旱经费采取乡、村、社各承担三分之一的办法进行。___当时是__乡___村9组组长,他就按安排组织了四台抽水机抽水灌溉本组的水田。当时抗旱抽水共用去的3500元,至今未归到现钱,请求乡上尽快解决。
经查:当年___自己买了一台柴油机给农户抽水,只抽了一天,第二天就下起了大雨,抽了水的农户___村9组的
___和___都证实___抽水后是向农户收了费的,收费标准为4元/小时。
另外,当时乡和乡长也同意在收取的历年农户欠缴的农村提留统筹款中解决。但是___抽水时已向农户收取了钱,乡上也给予了解决。
由于___抽水时已向农户收取了钱的,他反映抽水没归到得到乡村补助一事不属实。因此,不予解决。
特此报告
___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刘信访问题处理报告
抄送:县群工局
冷家乡党政办制20__年8月10日印(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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