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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交通秩序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好走旅游网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

交通秩序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政府 • 【公布日期】2008.09.24

• 【字 号】巴政办[2008]126号 • 【施行日期】2008.09.24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交通秩

序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2008〕1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有关单位: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交通秩序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自治县交通秩序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地区“9·17”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地区“9·1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自治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创建“平安畅通县”各项指标,着力提升自治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结合自治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创建“平安畅通县”目标,扎实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落实各乡镇场区、各

相关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逐步建立完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压事故、保畅通、促和谐”的目标,促进自治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自治县交通秩序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梅广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县副县长马滇汗、县安监局局长巴哈提努尔、交通局局长阿合提三位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农机局、教育局、广电局、运管站等单位领导和各乡镇场区行政一把手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监督和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工作,并根据工作情况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交通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指导百日交通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局副局长郑建元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公安交警大队抽调。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编发交通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简报信息等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县安监局

1、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职能作用。

2、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意识教育,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交通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3、加强与公安、城建、交通、质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实施“畅通工程”和创建“平安大道”工作,并加大对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检查监督力度,确保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

4、组织协调公安和交通等相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整治,负责组织对已治理路段进行检查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重新改造。

5、做好新建和改扩建乡村道路通行安全的论证工作,防止出现新的危险路段。同时,建立完善发生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路段安全论证制度。 (二)县公安局

1、监督配合运管部门解决驾校管理不规范、驾驶员培训质量不高及驾驶员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理驾驶证照、牌照等问题。

2、严把机动车辆检测关,严禁报废车、无牌车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上路行驶,坚决治理假牌、套牌车辆,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3、运用法律、政策和科技等多种手段,加强对S303线、县境内主干线、事故多发路段及乡村道路、城乡结合部、农牧团场集贸市场等路段的安全治理,加大对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因不认真履行职责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及个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4、配合农机部门加大对拖拉机、农用车违法载人及无牌无证、灯光不全、无反光标志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道路交通事故诱发因素消灭在萌芽阶段。

5、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原因、规律和特点的分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积极预防,严防出现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6、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排查制度,签订责任状,落实具体责任人,加大排查力度,确保类似交通事故不重复发生。

7、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开辟广播电视专栏、发放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印发道路交通安全提示卡、典型事故报道等多种形式,加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

(三)县交通局

强化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乡村道路标志标线设置工作。全面调查摸底乡村隐患路段,开展公路基础设施整治工作,对已经投入使用的县、乡道路按规定增设标志标牌,进一步完善公路基础设施。 (四)县农机局

加强对农用车、拖拉机等农机车辆及农机驾驶人员的管理,组织开展拖拉机等农机车辆无牌无证、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差等隐患排查工作,加大乡村道路、田间检查力度,清理“黑车非驾”问题。严禁拖拉机载客和无尾灯、无拖车反光标识牌上路行驶,严管重罚,坚决杜绝农机车辆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加大农机车辆驾驶人员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力度,增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守法意识。 (五)县运管站

1、加强营运车辆管理,突出客车监管。抓好客运车辆源头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意识教育,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派专人进站进行“驻站式”管理。详细掌握客运车辆所属单位、驾驶人、车况、班线、通行时间等信息,建立辖区客运车辆安全管理档案,及时排除发现的安全隐患。

2、严格审查驾驶员的资格和等级。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停运,督促县运输公司安监人员严格落实“四个不准出站”(超员车辆不准出站、带病车辆不准出站、携带危险物品车辆不准出站、驾驶人资格不过关不准出站)制度。

3、强化对客运企业的监管力度,认真做好客运车辆的安全检验及客运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重点做好客车、校车等车辆的检查,对客车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严重违法的客运车辆、驾驶人及其所挂靠客运公司,责令单位和驾驶人认真整改,并依法严肃处理。 (六)县教育局

制定交通安全教育计划,加强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区域所有中

小学生分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法规知识纳入中小学生操行评定中,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建立与公安交警合作长效机制,在各学校设立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场地,制作交通知识宣传板报,保证中小学生人人受到教育。

(七)县广播电视局

1、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及时通报交通安全形势和冬季风、雪、雾天的道路通行状况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

2、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进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广播站的作用,加强对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入人心。 (八)乡镇场区

1、成立整治组织机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认真安排落实。结合创建平安畅通县(区)要求,实行乡镇场区行政一把手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并层层签订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把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组。 2、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台帐,按照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和进家庭)要求,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和交通法规人人皆知、人人遵守。 3、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06〕8号)和《关于2006年平安畅通县(市、区)评价工作的通知》(新创办〔2007〕1号)及自治县《关于印发巴里坤县安全生产示范乡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安委字〔2008〕9号)要求,认真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建立工作。大河镇、奎苏镇要在2008年11月30日前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工作站,其他各乡镇场区要建立乡(镇)交通工作

站,整理2006年以来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档案,迎接年底自治区“平安畅通县”工作验收,确保验收顺利通过。

4、全力支持配合公安交警、农机管理等部门加大对机动车辆和辖区道路的管控力度,深入各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加大对运送学生车辆的检查力度,切实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步骤

交通秩序百日整治专项行动自2008年10月1日起至2009年1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10月1日-10月20日)

各乡镇场区、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地区“9·17”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措施和要求。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10月21日-2009年1月1日)

各乡镇场区、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组织开展交通秩序百日整治专项行动,认真梳理管辖道路交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并及时向交通秩序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各执法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文明公正执法,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在制定执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措施时,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区别情况认真对待,对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反映,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验收总结阶段(2009年1月1日-1月10日)

2009年1月1日前,各乡镇场区、各有关单位对本辖区和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并以书面形式向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2009年1月2日至10日,专项行

动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乡镇场区、各单位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各乡镇场区、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秩序百日整治专项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制定内容详实、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操作性强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月报制度,各乡镇场区、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内容包括本月“百日整治”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的措施等内容。

(二)深入督导,狠抓落实。整治期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深入基层,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乡镇场区、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共同研究和提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对策。

(三)强化检查,落实责任。各乡镇场区、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实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凡因“工作不到位、组织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到位”而引发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将严格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检查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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