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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原材料的储存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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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原材料的储存与管理

混凝土用水泥、矿物掺和料等宜采用散料仓分别存储。袋装粉状材料在运输和存放期间应用专用库房存放,不得露天堆放,且应特别注意防潮。

8.3.2 水泥储运过程中,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运水泥的车、船应有棚盖。

2 贮存水泥的仓库应设在地势较高处,周围应设排水沟。

3 袋装水泥在装卸、搬移过程中不得抛掷。

4 水泥应按品种、强度等级分批堆垛,堆垛高度不宜大于1.5m。堆垛应架离地面0.2m以上,并距离四周墙壁0.2~0.3m,或预留通道。

5 水泥不宜露天堆放,临时露天堆放时应上盖下垫。

6储存散装水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降低水泥的温度或防止水泥升温。

8.3.3 当混凝土采用多级级配粗骨料时,粗骨料应实行分级采购、分级运输、分级堆放、分级计量。

8.3.4 不同混凝土原材料应有固定的堆放地点和明确的标识,标明材料名称、品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进厂(场)日期。原材料堆放时应有堆放分界标识,以免误用。骨

料堆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必要的排水条件。

8.3.5 混凝土原材料进场(厂)后,应及时建立“原材料管理台帐”,台帐内容包括进货日期、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证明书”编号、“复试检勤劳的蜜蜂有糖吃

验报告”编号及检验结果等。.

“原材料管理台帐”应填写正确、真实、项目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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