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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逐级走访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一、关于依法逐级走访和初信初访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个别责任单位对信访事项的是否受理把握不准,界定不清。有的本应该受理的却以不属于本机职权范围内为由推给了上级机关或其他职能单位;有的不应受理的受理了,例如,有的属于合同纠纷,本应该到法院提起诉讼的,却向信访人出具了《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在后期处理中又处理不了,造成了很大的被动局面。

2、有的责任单位不按期出具办理意见,或避重就轻、选择性答复,或答复过于简单。

二、下步工作打算

1、坚持来访必登,对每一位来访群众,指导填写《来访事项登记表》后,将相关内容录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2、坚持认真接谈。耐心听取诉求,全面了解有关情况,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做好接谈记录,理顺群众情绪;3、坚持准确甄别。接到群众诉求后,认真分析、仔细研究、准确区分是否属于受理范围,属于受理范围的发放并填写《逐级走访事项办理手册》;4、坚持书面告知。属于本单位受理范围的,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已经受理,并签订双向承诺责任书。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书面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5、坚持及时交转办。所有信访事项在5日内交转办到有权处理的责任单位;6、坚持“事事有回音”。所有信访事项办结时必须书面答复信访人;7、坚持全面录入。所有案件必须将受理告知书、答复意见书、送达回证、办理情况报告、结案报告等录入信访内网;8、坚持群众满意标准。案件办理后,信访局对办理情况进行主动回访,征求信访人对办结结果和承办工作人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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