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适用范围
适用于配制酒国家监督抽检。 7.2 产品种类
按浸泡物分类可分为植物类、动物类、动植物类及其他类配制酒,按浸泡用酒基分类可分为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为酒基的配制酒及以发酵酒为酒基的配制酒。
7.3 检验依据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 27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28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
GB/T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 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GB/T 5009.35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GB/T 5009.48 蒸馏酒与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97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 GB/T 5009.140 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 GB/T 5009.141 食品中诱惑红的测定 GB/T 15038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GB/T 23495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7588 露酒
SN/T 1743 食品中诱惑红、酸性红、亮蓝、日落黄的含量检测 高效液相色谱法
SN/T 1948 进出口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检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7.4 抽样
7.4.1 抽样型号或规格 预包装产品。 7.4.2 抽样方法及数量
原则上在流通环节抽样,流通环节未抽到的产品,可在生产企业抽取。在流通环节的货架、柜台、库房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在生产企业的成品仓库抽取近期生产的同一批次、并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在生产企业成品库抽样时,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抽取4个或4个以上的大包装,分别取出相应的小包装样品。配制酒抽取不少于4个包装单位(总量不少于2L),其中所抽取样品3/4为检验样品,1/4为备份样品(由承检机构保管)。根据标准,抽取的样品量原则上应满足检样和备样需要。
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盖章,当场封样,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
注:在本细则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自行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时所采用的样品,应为抽取的检验样品,不得采用备份样品。
7.4.3 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所抽产品(如酒精度等)及企业相关信息。
7.5 检验要求 7.5.1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见表15-8、15-9。
表15-8 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为酒基的配制酒检验项目 序检验项目 号 准 产品明示标准及质1 酒精度 量要求 GB 2760 GB/T 15038 GB/T 5009.28 GB/T 23495 GB/T 5009.97 SN/T 1948 GB/T 5009.140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检测方法 2 糖精钠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3 (甜蜜素) 乙酰磺胺酸钾(安赛GB 2760 4 蜜) GB 2760 序检验项目 号 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5 苋菜红、亮蓝、诱惑红) 6 7 8 9 甲醇b 氰化物b 铅 二氧化硫 ca依据法律法规或标检测方法 准 GB/T 5009.35 GB 2760 GB/T 5009.141 SN/T 1743 GB 2757 GB 2757 GB 2757 GB 2762 GB2760 GB/T 5009.48 GB/T 5009.48 GB 5009.12 GB/T 5009.34 注:a. 视产品具体色泽而定。 b. 生产日期在2013年2月1日之前的产品依据GB 2757-1981检测并判定, 生产日期在2013年2月1日之后的产品依据GB 2757-2012检测并判定。 c. 生产日期在2013年2月1日之前的产品依据GB 2757-1981检测并判定,生产日期 在2013年6月1日(含)之后的产品依据GB 2762-2012检测并判定。生产日期在2013年2月1日(含)之后,且在2013年6月1日之前的产品依据GB 2762-2012检测并判定,如检测结果不合格,应组织分析研判。 表15-9 以发酵酒为酒基的配制酒检验项目
序检验项目 号 准 产品明示标准及质1 酒精度 量要求 GB 2760 GB/T 15038 GB/T 5009.29 GB/T 23495 GB/T 5009.29 GB/T 23495 GB/T 5009.28 GB/T 23495 GB/T 5009.97 SN/T 1948 GB/T 5009.140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检测方法 2 苯甲酸 3 山梨酸 GB 2760 4 糖精钠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GB 2760 5 (甜蜜素) 乙酰磺胺酸钾(安赛GB 2760 6 蜜) 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GB 2760 GB/T 5009.35 GB 2760 GB/T5009.141 SN/T 1743 GB 2758 GB 2762 7 苋菜红、亮蓝、诱惑红)a 8 铅 bGB 5009.12 序检验项目 号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检测方法 准 注:a. 视产品具体色泽而定。 b. 生产日期在2013年2月1日之前的产品依据GB 2757-1981检测并判定,生产日期在2013年6月1日(含)之后的产品依据GB 2762-2012检测并判定。生产日期在2013年2月1日(含)之后,且在2013年6月1日之前的产品依据GB 2762-2012检测并判定,如检测结果不合格,应组织分析研判。 7.5.2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若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判定。
7.6 判定原则
抽检项目出具抽检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作出判定:
7.6.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7.6.2 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
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GB ××××-××××《××》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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