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成都市新津县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〇一七年三月
成都市新津县国土资源局
文 本
目 录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 1 (一)计划的目的 ................................................................................................................... 1 (二)计划的意义 ................................................................................................................... 1 (三)计划的编制依据 ......................................................................................................... 2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5 (一)指导思想........................................................................................................................ 5 (二)基本原则........................................................................................................................ 5 (三)计划编制的适用范围 ................................................................................................ 7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 7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 7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 7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 8 四、政策导向 ........................................................................................................... 9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 ..................................................... 9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 9 (三)构筑城乡协调的发展格局 .................................................................................... 10 (四)严格土地供应方式 .................................................................................................. 11 (五)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 11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保障措施 ......................................................... 12 (一)落实供应计划的地块公布机制,稳定市场预期 ......................................... 12 (二)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 ...................................................................... 12 (三)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质量 ........................................................................... 13 (四)加强协调配合,保障计划指标有效落实 ........................................................ 13 附表 ......................................................................................................................... 14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计划的目的
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参与对新津县内未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模、时序、结构等方面的宏观调控,进一步提高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省国土资源厅川国土资发〔2010〕100号以及成都市的相关等政策规定,决定开展新津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 (二)计划的意义
无论是现代经济理论还是国家的经济运行实践都表明,有了科学合理的计划,市场运行才能减少盲目性,才能有序运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在充分研究土地市场规律、把握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现实供需要求编制的,体现了对未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模、时序、结构等方面的设计和谋划。有了这个计划,才能对供多少地,何时供,以什么方式供,供应结构、方向如何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进一步提高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
2004年以来,中央要求利用土地政策参与国民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而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落实新津县的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有直接影响。特别是2009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多次强调土地供应计划管理在宏观调控中的重要性,指出土地计划的职能已从单一服务于土地资源管理,逐步转向管理与宏观调控并重。今年国家的房价调控,在运用金融、税收手段的同时,更加强调土地供应计划的控制作用。编制科学合理的供地计划,可以控制供地结构和时序,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需求,保障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供应,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
(三)计划的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3)《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 (4)《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国办发〔2010〕4 号);
(6)《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 号);
(7)《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 号); (8)《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 号);
(9)《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 年本)》(国土资发〔2006〕296 号);
(10)《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 年增补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 年增补本)》(国土资发〔2009〕154 号);
(11)《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 号); (12)《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 号);
(13)《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1 号);
(14)《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 号);
(15)《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 (16)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17)《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12〕87
号)。
(18)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川国土资发〔2015〕12号 )。
(19)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16〕17号)。
(20)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47号)。
3、技术依据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 (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3)《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4)《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5)《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6)《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7)新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8)新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9)新津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10)新津县土地二次调查成果数据;
(11)四川新津工业园区企业分布图(2017年); (12)2017年新津县各部门用地项目供地需求;
(13)新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年)(暨新津县卫星城总体规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为基本要求,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物质基础和支撑。立足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按照产业布局、结构和时序,落实差别土地供应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进一步促进新津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控制供应总量,不断优化供应结构,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1、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
节约集约用地:主要包括了三层含义,一是节约用地,就是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千方百计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集约用地,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三是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严格控制增量用地供应,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
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2、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
正确处理和合理把握中心城镇、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之间的关系,积极推动城镇空间结构调整,落实城镇功能定位,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扎实推进重点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3、有保有压原则
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合理确定城镇新增用地。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建设用地。
严格土地供应方式,严格按照《划拔用地目录》控制划拔用地范围,保证重点项目用地的供应,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用地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土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土地,集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切实稳定住房价格,落实城市住房供应,优先安排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供应,确保年度计划期内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三类住房用地”供地指标不低于当年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
4、供需平衡原则
根据新津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确定2017年新增供应建设用地规模,合理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5、持续利用原则
土地利用不能只顾眼前而不顾长远,不能只顾经济和社会效益而不顾生态效益。同时,对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更应在可持续理论的指导下遵循客观规律,实现土地类型的合理转换,做到保护与利用并重,利用服从保护,最终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三)计划编制的适用范围
新津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适用范围,新津县行政辖区范围内计划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本计划年度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新津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12.92公顷(6193.80亩)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7年度新津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面积为11.51公顷(172.65亩),工矿仓储用地154.35公顷(2315.25亩),住宅用地26.49公顷(397.35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5.84公顷(687.60亩),交通运输用地174.73公顷(2620.95亩)。详见表3-1。
表3-1 新津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表
单位:公顷
新津县合计 412.92 工矿仓商服住宅公共管理与 储用地 用地 用地 公共服务用地 154.35 11.51 26.49 45.84 交通运输用地 174.73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1、各乡镇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布局
新津县2017年计划供应土地总量为412.92公顷,各乡镇拟供情况见表3-2。
表3-2 新津县各乡镇(街道)各类用地汇总
单位:公顷
用工矿仓储用地 住宅用地 商服 用地 小计 廉租房用地 经济适用房用地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商品房用地 其他 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45.84 0.00 0.53 6.00 2.53 2.13 2.06 29.86 0.99 1.33 0.40 乡 镇 途 合计 交通运 输用地 174.73 0.84 0.00 108.24 21.50 12.67 0.00 0.84 16.65 14.00 0.00 新津县 五津街道 安西镇 邓双镇 花桥镇 花源镇 金华镇 普兴镇 新平镇 兴义镇 永商镇 412.92 154.35 11.51 26.49 0.00 28.64 18.16 0.00 9.64 0.00 0.53 24.23 14.80 39.76 32.13 15.33 3.88 0.00 0.00 0.00 0.00 2.7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20 0.00 0.00 0.00 0.00 0.00 3.95 5.11 0.00 0.00 11.73 0.00 0.00 0.00 0.00 3.48 0.00 0.00 118.10 3.86 26.49 0.00 9.6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11 0.00 11.73 0.00 0.00 0.00 0.00 0.00 135.52 129.58 3.89 0.00 0.00 根据各乡镇分布来看,2017年国有建设用地主要集中于金华镇和邓双镇,分别占计划供应土地总面积的32.82%、28.60%。其余乡镇(街道)的供地均不超过总供地的10%。各乡镇计划供地分布见图3-1。
图3-1 新津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各乡镇分布
2、新津县各类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17年计划供应的类别来看,主要是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2017年计划供应的交通运输用地主要分布在邓双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分布在普兴镇。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分布于金华镇。住宅用地计划供应主要分布于新平镇、五津街道和普兴镇。商服用地供应主要计划分布于普兴镇、金华镇和永商镇。
四、政策导向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
本年度各类建设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新津县2017年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优先和适度安排基础设施用地,引导、保障和支撑城市健康
有序发展。
2、大力支持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用地供应,构建合理、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构。优先确保新材料产业和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现代制造业土地供应;优先支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物流服务、商务服务及教育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土地供应,支持基础服务业用地供应。
3、严格按照各工业园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从严从紧控制开发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三)构筑城乡协调的发展格局
以卫星城“独立成市”为统揽,大力实施“立城优城”战略,推进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引导城镇发展方向与县域空间开发导向相适应,科学构建新型城乡体系。
1、统筹县域主体功能格局
衔接成都市域主体功能格局,以发展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及未来发展潜力为依据,将全县划分为都市功能拓展区、都市现代农业区和都市生态涵养区,明确主体功能分区发展导向,推进差异化发展,形成与县域生产力布局、人口布局和城镇布局相适应,城镇空间、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相协调的主体功能开发格局。
2、构建新型城乡发展格局
以科学规划引领城市发展,推进城镇化发展重点由注重追求城镇人口、城市空间、城镇数量的规模扩张向注重城镇体系优化、城市功
能提升等质量提升转变,引导城乡发展与县域主体功能发展格局相适应,构建城乡互动、区域一体、功能互补的新型城乡发展格局,确保到2020年全县城镇化率达到70%以上。
3、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适度超前、网络化提升”的原则,加快完善综合交通体系、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信息设施及防灾减灾网络等,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城乡共享的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承载力。 (四)严格土地供应方式
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房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严格实行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公开出让方式有偿供地。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 (五)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增量用地供应。
严格按照国务院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用规模、耕地保有量和耕地指标,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除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以及本区域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外,严禁其它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2、制订和完善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促进工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
目用地的集约利用;产业用地供应与土地利用指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提高园区建设项目的准入门槛;适度提高轨道交通站点周边政策性住房建筑密度、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各级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保民生和发展用地需求,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及鼓励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3、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继续完善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供应机制;积极实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制度。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落实供应计划的地块公布机制,稳定市场预期
土地供应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县国土局、县发改委、县规划局等部门要根据提出的土地供应计划安排建议方案将年内拟供应的住宅、商服、工业仓储用地落到地块。对于未列入计划的地块,原则上不予办理土地供应手续。但对已经完成地块前期开发的经营性用地、城市功能性设施用地、新兴产业用地在供地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需要调整供地结构的,依据计划执行和土地供需情况等向县国土局提出计划修订方案,经县国土局、县发改委、县规划局等部门汇总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地块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
县国土局、县发改委、县规划局要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社会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会
同相关部门和县政府做好计划调整工作,及时作出说明。 (三)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质量
计划实施中,新津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优先安排公益设施用地需求,根据市场需求逐步供应经营性用地,注重控制大套型高等商品房的供地规模,工业用地以仓储用地为主,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出让的招拍挂政策。
(四)加强协调配合,保障计划指标有效落实
县国土、住建、工贸、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障供地计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有效执行。县国土局和县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切实加大中期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力度,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县政府报告。各个部门要进行多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执行的,县国土局和县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县政府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附表
附表1 新津县各乡镇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用乡 途 镇 新津县 412.92 五津街道 28.64 安西镇 0.53 邓双镇 118.10 花桥镇 24.23 花源镇 14.80 金华镇 135.52 普兴镇 39.76 新平镇 32.13 兴义镇 15.33 永商镇 3.88 合计 工矿仓储用地 154.35 18.16 0.00 3.86 0.00 0.00 129.58 0.00 2.76 0.00 0.00 商服 用地 11.51 0.00 0.00 0.00 0.20 0.00 3.89 3.95 0.00 0.00 3.48 廉租房 小计 用地 26.49 0.00 9.6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11 0.00 11.73 0.00 0.00 0.00 0.00 0.00 住宅用地 经济适用 商品房 房用地 用地 0.00 26.49 0.00 9.6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11 0.00 11.73 0.00 0.00 0.00 0.00 其他 用地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用地 45.84 0.00 0.53 6.00 2.53 2.13 2.06 29.86 0.99 1.33 0.40 水域及 交通运 水利设 输用地 施用地 174.73 0.00 0.84 0.00 0.00 0.00 108.24 0.00 21.50 0.00 12.67 0.00 0.00 0.00 0.84 0.00 16.65 0.00 14.00 0.00 0.00 0.00 特殊 用地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附表2 新津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单位:亩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宗地编号 XJ-G01 XJ-G02 XJ-G03 XJ-G04 XJ-G05 XJ-G06 XJ-G07 XJ-G08 XJ-G09 XJ-G10 XJ-G11 XJ-G12 XJ-G13 XJ-G14 XJ-G15 XJ-G16 XJ-G17 XJ-G18 XJ-G19 XJ-G20 XJ-G21 宗地位置 金华镇 金华镇 金华镇 金华镇 金华镇 金华镇 五津街道 五津街道 金华镇 五津街道 新平镇 金华镇 金华镇 金华镇 五津街道 邓双镇 邓双镇 金华镇 五津街道 五津街道 金华镇 拟供应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拟供地方式 挂牌 挂牌 挂牌 挂牌 挂牌 挂牌 挂牌 挂牌 挂牌 挂牌 挂牌 挂牌 挂牌 挂牌 挂牌 挂牌 挂牌 挂牌 挂牌 挂牌 挂牌 土地面积(亩) 10.09 245.03 44.95 38.38 35.57 6.68 11.18 99.41 10.33 91.39 13.67 48.45 42.34 49.77 36.37 21.90 35.97 54.11 21.72 12.33 1358.00 供应时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序号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宗地编号 XJ-G22 XJ-J01 XJ-J02 XJ-J03 XJ-J04 XJ-J05 XJ-J06 XJ-J07 XJ-J08 XJ-J09 XJ-J10 XJ-J11 XJ-J12 XJ-J13 XJ-J14 XJ-H01 XJ-H02 XJ-H03 XJ-H04 XJ-H05 XJ-H06 XJ-H07 XJ-H08 XJ-H09 宗地位置 新平镇 普兴镇 普兴镇 普兴镇 金华镇 普兴镇 永商镇 普兴镇 五津街道 花桥镇 五津街道 五津街道 新平镇 新平镇 新平镇 普兴镇 花源镇 花源镇 新平镇 新平镇 花桥镇、金华镇 花源镇 永商镇 花桥镇 拟供应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 商住用地 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商服用地 商服用地 商服用地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拟供地方式 挂牌 拍卖 拍卖 拍卖 挂牌 挂牌 挂牌 挂牌 挂牌 挂牌 拍卖 拍卖 拍卖 拍卖 拍卖 划拨 划拨 划拨 划拨 划拨 划拨 划拨 划拨 划拨 土地面积(亩) 27.71 22.93 35.69 34.10 58.22 16.00 52.26 27.14 6.75 3.00 38.22 99.70 70.03 62.47 43.50 9.00 5.00 12.00 6.80 8.00 61.81 15.00 6.00 7.00 供应时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序号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宗地编号 XJ-H10 XJ-H11 XJ-H12 XJ-H13 XJ-H14 XJ-H15 XJ-H16 XJ-H17 XJ-H18 XJ-H19 XJ-H20 XJ-H21 XJ-H22 XJ-H23 XJ-H24 XJ-H25 XJ-H26 XJ-H27 宗地位置 兴义镇 安西镇 邓双镇 普兴镇 普兴镇 普兴镇 邓双镇 新平镇 花桥镇、普兴镇、五津街道 花源镇 花源镇 花源镇 花桥镇、邓双镇 新平镇 兴义镇、花桥镇 普兴镇 普兴镇 普兴镇 拟供应用途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拟供地方式 划拨 划拨 划拨 划拨 划拨 划拨 划拨 划拨 划拨 划拨 划拨 划拨 划拨 划拨 划拨 划拨 划拨 划拨 土地面积(亩) 20.00 8.00 90.00 25.65 25.97 36.06 1473.58 159.75 37.60 63.33 63.33 63.33 250.00 90.00 420.00 157.29 83.00 110.98 供应时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说
明
目 录
一、编制计划的背景 ............................................................................................... 1 (一)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现实意义 .......................................................... 1 (二)编制计划的宏观条件 ................................................................................................ 1 二、新津县建设用地供应现状 ............................................................................... 3 (一)新津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 3 (二)新津县国有建设用地供给状况 ............................................................................. 4 三、编制计划的过程 ............................................................................................... 4 (一)准备工作阶段 .............................................................................................................. 6 (二)资料收集与整理阶段 ................................................................................................ 6 (三)供应能力以及需求量的分析预测 ........................................................................ 7 (四)成果编制 ........................................................................................................................ 8 (五)计划的征求意见和报批 ........................................................................................... 8 (六)计划的公布和实施..................................................................................................... 9 (七)计划的调整 ................................................................................................................... 9 四、编制计划的技术路线及方法 ........................................................................... 9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技术路线 .............................................................. 9 (二)采用数据与底图的相关说明 ............................................................................... 10 (三)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 ...................................................................... 11 (四)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方法 ........................................................................... 11 (五)供需平衡分析 ............................................................................................................ 14 (六)对各部门不同意见的处理 .................................................................................... 14 五、确定计划指标的过程和依据 ......................................................................... 15 (一)确定计划指标的过程 .............................................................................................. 15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依据 ................................................................. 16 六、编制的主要成果 ............................................................................................. 18
一、编制计划的背景
(一)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现实意义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无论是现代经济理论还是国家的经济运行实践都表明,有了科学合理的计划,市场运行才能减少盲目性,才能有序运行。
法律法规和土地现实供需要求编制的,体现了对未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模、时序、结构等方面的设计和谋划。有了这个计划,才能对供多少地,何时供,以什么方式供供应,供应结构、方向如何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进一步提高城市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
2、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土地的调控作用。 2004年以来,中央要求利用土地参与国民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而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对落实一个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有直接影响。
3、今年国家的房价调控,在运用金融、税收手段的同时,更加强调土地供应计划的控制作用。编制科学合理的住房供地计划,可以控制住房供地结构和时序,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需求,中低收入阶层住房有保障,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在充分研究土地市场规律、把握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
(二)编制计划的宏观条件
1、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
稳定房价的有关文件,到国土资源部发布的一系列规范、制度中,对有计划供地已有明确要求。如《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要求各地编制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用地。
2、2009年,在应对金融危机、调整经济结构的大格局下,为稳定房价,国家提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要求住房建设用地中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低于70%。有了具体要求,就要有具体的供地计划去落实。
3、20l0年,国务院(10号文)、国务院办公厅(4号文)连续发文,要求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现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要求国土资源部要指导督促各地及时制定并公布住房为主的房地产供地计划,把握好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和时序。显然,要求全面编制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宏观条件已经成熟。
4、2015年,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 (川国土资发〔2015〕12号)提出严格规范土地出让前期工作: “市(州)、县(市、区)国土部门应会同发展改革、经信、住房建设、城乡规划、交通等相关部门,依据本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编制下一年度国有土地供应计划。供地计划应当与本地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相配套,与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征地拆迁计划相衔接。供地计划须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于每年3月31日
前公布,并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二、新津县建设用地供应现状
(一)新津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1、新津县概况
新津县位于四川盆地西部,成都平原南部边缘;地跨东经103°42′13″--103°55′59″,北纬30°19′49″--30°31′32″。全县幅员面积330平方公里,土地方圆,板图形状如心肺。东邻双流,西界大邑、邛崃,南接彭山,北毗崇州。新津素有成都南大门之称,距成都市约36公里,离西南航空港20公里,有川藏线、大件公路、成乐成雅高速公路和成昆铁路穿境而过,是成都市至峨眉山、乐山、雅安、攀西等国家级旅游线必经之地交通优越,历来为川西南的交通枢纽。
2、2016年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2016年新津县全县国内生产总值为259.20亿元,同比增长12.61%。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51.08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为91.26亿元。2016年全县总人口315270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82312元。全县实现固定资产投资301.48亿元。 总体而言,新津县2016年GDP增速在成都市名列前茅,经济发展趋势良好。
3、2017年发展思路
2017年是新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实施以来的第二年,“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新津县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初步建成天府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高地,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江卫星城的战略机遇期,是新津县实施新型工业
化、新型城镇化、高标准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阶段,是具有历史性、决定性的关键时期,在经济发展、空间形态、城市定位、全面小康四大方面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二)新津县国有建设用地供给状况
1、土地供应基本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1)从供应总量来看,土地供应呈增长态势,基本满足了经济增长的需要。
以2016为例,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59.20亿元,比上年增12.61%。经济的快速增长,势必导致对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增加。且近年来土地供应情况来看,新津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基本满了经济增长的对土地需求,保障了新津县经济发展建设。具体体现在:一是保证了国家、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重点工程建设用地需求;二是保证了新津县工业园区、新材料功能区、现代物流服务、商贸旅游业产等项目的用地需求;三是保证了新津县房地产业均衡发展的用地需求。
(2)从用途结构和空间布局上看,基本满足了各类用途与各空间区域的用地需求,但由于以往采取需求引导型的土地供应政策,存在城市建设用地供给结构欠合理和空间布局不均衡的情况。
由于以往新津县实行的是需求引导型的土地供应政策,需求的自发性,导致了土地供应中存在居住用地的增长速度过快、工业用地管理粗放、基础设施土地供给量不足、绿化用地偏少等用途结构欠合理
的问题。由于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近年来新津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随着《新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与《新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的实施,将从土地供应方面对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结构,引导城市产业升级提供依据和指引,逐步完善土地供应的用途结构和空间分布。
2、用地需求强劲,需要进一步科学合理引导
从需求方面看新津县土地需求依然旺盛。一是目前新津县处于城市化进程的高速发展期,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用地需求增加;二是经济快速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消费结构升级,城市规模增大,城市建设用地需求加大;三是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和城市旧城及棚户区改造等带来的用地需求增加;四是招商引资不断深入,工业经济发展强势推进,招商引资工业项目用地增加;五是自住需求拉动新津房地产消费增长。总体来看,2017年度土地需求将保持旺盛势头,土地管理部门将根据国家的宏观政策和新津的土地市场状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引导,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维护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目前新津县土地市场供给充足,需求旺盛,地价稳中有升,但同时也存在土地需求短期内超量释放和土地供应量剧增,以及用途结构欠合理、空间分布不均衡等问题,需要运用土地管理手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三、编制计划的过程
(一)准备工作阶段
时间:2017年2月下旬。
按照《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川国土资发〔2010〕100号等政策规定,新津县国土资源局对2017年新津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高度重视,按照县国土资源局部署下,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计划编制技术小组,随后供应计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计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解决计划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审定计划编制方案和编制提纲和2017年供应计划文本、图件等成果。技术小组则依据计划编制相关规程规范和技术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县计划编制的基础资料和数据详实编制2017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的文本、图件和说明等工作。 (二)资料收集与整理阶段
时间:2017年3月上旬。 1、资料收集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的相关要求,展开资料的收集,在收集过程中力求做到求实误真。
其主要包括各个部门2017年重大项目建设计划、2006-2016年历年土地利用现状、2006-2016年历年供应状况、新津县土地利用二次调查数据库、“十三五”规划、2006-2016年经济、人口统计数据等。
2、资料整理
资料收集完成后,应对各种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并补充完善。将调查收集的资料分类、整理后,结合实地调查情况,多次与相关部门对收集整理数据、资料进行交流,反复核实和补充完善,保证2017年计划供应的重大项目不漏项。 (三)供应能力以及需求量的分析预测
时间:2017年3月上旬。
1、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
(1)对新津县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对比分析,依据规划实施状况,初步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
(2)新津县国土资源局通过对拟报征土地、政府收购储备和收回的土地、城乡增减挂钩的建设用地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等土地进行综合分析,测算出新津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
(3)在供地潜力分析的基础上,依据2017年土地前期开发程度、土地利用计划及转用征收审批手续办理情况、宗地规划手续办理情况等,综合确定2017年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
2、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需求量的预测包括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总量和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含廉租房用地、经济适用房用地、商品房用地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各类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
对新津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土地利用状况等调查分析的基
础上,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总量,结合新津县各个部门申报的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综合确定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查分析。针对新津县人口状况、城市化水平、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等进行调查分析。对近年来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的总量、用途、方式及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等进行调查。
依据审核通过所确定的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经综合平衡分析,测算计划期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在测算计划期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时,优先保障的重点项目、重要产业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方法是趋势预测法和线性回归法。 (四)成果编制
时间:2017年3月中旬。 1、确定供应计划指标
依据测算得出的计划期内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量和测算的计划期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统筹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并按行政辖区、土地用途和供应方式,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进行分解。
2、供应计划成果的编制
在完成供应计划指标确定、分解等相关工作后,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成果。成果编制工作包括文本、说明和成果图件的编制。 (五)计划的征求意见和报批
时间:2017年3月下旬。
将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成果征询发改委、规建局和工业园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时报批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审批及备案。 (六)计划的公布和实施
时间:2017年3月31日 1、供应计划的公布
经新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2017年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
2、供应计划实施
新津县国土资源局依据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案,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 (七)计划的调整
《规范》规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由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协调决策机构集体研究确定后,报原批准机关同意,并重新公布。
四、编制计划的技术路线及方法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技术路线
新津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工作的技术路线如图4-1所示:
供应计划准备工作 资料收集与整理 供应潜力分析 供应能力以及需求量的分析预测 需求量预测 趋势预测法 线性回归法 制定供应计划总目标 部门协调 编制供应计划成果(文本、说明、图件) 成果的上报、审批以及备案 图4-1 新津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工作的技术路线
(二)采用数据与底图的相关说明
1、文本采用的数据
本次计划编制利用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2006-2016年)、2017年计划供应用地数据、廉租房计划供应等用地数据均来源于新津县国土资源局。现状分类采用了国土资源部2007年颁发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规程《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用地分类方法。
本次计划中的有关新津县社会经济发展基础数据均采用了统计部门正式公布的《统计年鉴》的法定数据。
2、基础图件
本次供应计划主要采用了新津县的1:10000土地利用二次调查数据、新津县县域规划图等。其成果底图采用新津县县域规划图(CAD版本)。在工作底图上,将2017年拟供地的宗地块结合2017年拟报征土地以及存量土地,确定2017年拟供地的宗地位置及面积。 (三)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
根据新津县国土资源局提供的资料,2016年前存量土地为243.81公顷;2017年土地整理项目计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10.00公顷;2014年新津县国土资源局耕保科拟征地279.81公顷。结合存量土地、土地综合整治新增以及拟报征土地来看,2017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为633.62公顷。
(四)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方法
1、建设用地供应总量预测
根据新津县历年来各类用地供应的变化趋势可以用趋势预测法和年均增长量法来预测2017年新津县各类用地供应规模。
(1)年均增长量法
2008年新津县建设用地供地规模为189.95公顷,2016年为356.15公顷,年均增长率为8.17%。根据2008-2016年的建设用地供应变化趋势,可计算出2017年建设用地拟供应面积为385.26公顷。
(2)趋势预测法
近年来,新津县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上升势头迅猛,这和整个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扩大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表4-1 新津县2008-2016年GDP与建设用地供应规模变化表
单位:亿元、公顷 类 年 型 GDP 2008 87.5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100.09 118.60 146.00 169.94 188.68 208.31 230.18 259.20 446.78 356.15 建设用189.95 166.57 222.66 128.41 429.26 294.88 308.99 地供应 根据上表提供的建设用地与GDP随时间增长的数据,做2008-2016年建设用地供应与GDP关系曲线如下图:
图4-1 新津县2008-2016年GDP与建设用地供应规模变化图
因此通过线性回归方法,建立建设用地与GDP如下的回归方程模型:
Y =223.11*Ln(x) -864.52
式中,Y——建设用地规模(单位:公顷);
X——GDP总值(单位:亿元)。
根据《新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5年新津县GDP实际值为230.18亿元,2020年GDP预期目标为340.00亿元,GDP年均增长率约为8.11%,即到2017年,新津县地区生产总值应达到269.05亿元。因此,得出2017年新津县建设用地需求量约为401.76公顷。
2017年,新津县发展迅速,GDP增速在全市范围内居于前列,用地需求较大。综上以上因素,确定2017年新津县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为410公顷左右。
2、各类建设用地供应预测 (1)经营性用地需求分析
结合宏观政策导向,以及新津县的实际情况,确定新增上市的土地为38公顷左右。
(2)工业用地用地需求
考虑到2017年拟报征土地和存量土地的供应,以及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的实际,预计2017年工业用地供应需求用地为154公顷以上。
(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需求
2017年新津县将大力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需求量大幅上升。综合考虑各部门的需求,确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需求量为46公顷左右。
(4)交通运输用地
2017年是新津县发展中重要的一年,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交通局提供的资料,确定2017年新津县交通运输用地需求量为174公顷以上。
综上,确定2017年新津县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规模不低于412公顷。
(五)供需平衡分析
建设用地供需平衡应遵循总量平衡原则、极限原则、适度分离原则、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协调原则。
通过对新津县建设用地供应土地分析,根据新津县存量土地和2017年拟报征土地来看,综上分析可知,2017年建设用地供应量大于建设用地需求量,可以确保新津县各项建设用地供应,促进经济的持续、跨越式发展。
(六)对各部门不同意见的处理
2017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关系2017年建设用地综合利用的一个计划。在编制的过程中必须考虑到各部门各行业的不同意见,必须做到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在编制之前就充分考虑了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在编制的过程中,借鉴了相关部门的先进经验,力争做到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全面性、科学性以及可行性。
1、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
2017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关系2017年建设用地综合利用的一个计划。在编制的过程中必须考虑到各部门各行业的不同意见,必须做到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在编制之前就充分考虑了各部门的意见和建
议,在编制的过程中,借鉴了相关部门的先进经验,力争做到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全面性、科学性以及可行性。
2、与相关部门的协调
针对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在编制过程中都作了合理的调整。
五、确定计划指标的过程和依据
(一)确定计划指标的过程
新津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主要包括供应潜力分析和供应需求量分析、拟定供应计划方案、意见征求、审查四个步骤。
1、供应潜力分析和供应需求量分析
根据历年报征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存量土地等的综合分析,分析新津县供应能力,对各类土地的需求量进行预测分析,作为计划供应总量确定以及文本编制的基础和依据。
2、拟定应计划方案
依据新津县历年供应土地分析确定2017年新津县土地利用的各类用地,以及重大项目的供应面积和布局,在分析供需关系分析的基础上,拟定供应计划方案。
3、意见征求
各国土资源局相关领导对供应计划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并报新津县政府审批,并根据审查意见形成正式成果,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布。
4、部门审查
将经征求意见修改后的计划方案提交成都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备
案。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3)《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 (4)《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 号);
(6)《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 号);
(7)《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 号); (8)《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 号);
(9)《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 年本)》(国土资发〔2006〕296 号);
(10)《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 年增补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 年增补本)》(国土资发〔2009〕154 号);
(11)《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 号); (12)《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 号);
(13)《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1 号);
(14)《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 号);
(15)《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 (16)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17)《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12〕87号)。
(18)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川国土资发〔2015〕12号 )。
(19)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16〕17号)。
(20)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47号)。
3、技术依据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 (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3)《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4)《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5)《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6)《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7)新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8)新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9)新津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10)新津县土地二次调查成果数据;
(11)四川新津工业园区企业分布图(2017年); (12)2017年新津县各部门用地项目供地需求;
(13)新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年)(暨新津县卫星城总体规划);
六、编制的主要成果
本次计划编制的主要成果包括:新津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文本、新津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说明、新津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成果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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