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好走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幼儿园预防猩红热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幼儿园预防猩红热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来源:好走旅游网


幼儿园预防猩红热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成立猩红热工作小组。

4、 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消毒等环节紧密衔 接,一旦发生猩红热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 组织管理

工作职责

成立由园长负责的幼儿园突发传染病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负

责落实幼儿园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 案。

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猩红热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园的突 发事件应急预

2、 落实情况

建立健全猩红热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幼儿园各部门各项 猩红热防治措施

3、 广泛深入地开展猩红热宣传教育活动, 普及猩红热防治知识, 提高教职员工

第 1 页 共 5 页

的科学防病能力。

4、 开展园内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保证幼儿园教室、食堂、 盥洗室及其他

场所的清洁卫生。

5、 按照食品卫生与饮水卫生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好食品饮水 安全卫生工作。

6、 及时向当地街道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 管部门汇报幼儿

园猩红热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 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具体处理措施

1、 发现有发热、皮疹的幼儿或病例后,立即对发病班级的玩具、 被褥、桌椅等

进行终末消毒。发病班级的物品与其它班级分开进行消 毒和保存。。

2、 对患病幼儿所在班级进行医学观察 12天,尽量减少发病班级 的幼儿与其它

班级幼儿接触的机会, 在观察期间不进行分班、并班和 接受新生。

3、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配合教育和卫生部门采取相关控制措施。

4、 健全、落实各项制度

晨检制度:每天幼儿入园前,保健老师对幼儿进行观察和询问: 精神状况、有无发

第 2 页 共 5 页

热、咽颊炎、草莓舌、全身弥漫性鲜红色皮疹等。

一旦发现发热、咽颊炎、草莓舌、皮疹等症状的幼儿立即请家长带孩 子去医院就诊。

全日健康(医学)观察制度:带班老师和保育员全天密切观察所 在班级幼儿的健康状况,保健人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对班级幼儿健 康状况进行讯问和观察。一旦发现发热、咽颊炎、草莓舌、皮疹等症 状的幼儿立即隔离,并及时通知家长带孩子去医院就诊。

保健老师在 晨检时接触不同的儿童之后彻底洗手或快速手消毒。

缺勤询问登记制 度:带班老师每天对缺勤幼儿进行电话访视,了解缺勤原因,并按规 定进行登记,如为猩红热及时报告。

消毒隔离制度:按照预防性消毒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清洁消毒工 作。做好各项预防性消毒工作。空气消毒:在有对流风的情况下,每 日至少2——3次,每次30分钟以上。每日加强对幼儿经常接触的门 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玩具、厕所的清洁和预防性消毒。

5、 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幼儿园环境和食品饮水卫生管理。

幼儿园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 培训上岗。购销和使用 的食品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禁止让幼儿食用变质的食品和“三无” 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生熟分

第 3 页 共 5 页

开。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 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幼儿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

学习和生活环境。严格执行新生入园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

6、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能力。

培养幼儿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 式,教育指导幼儿养成正确地洗手习惯。通过黑板报、宣传栏、告家 长书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猩红热的相关知识,提高教职员工 及幼儿、家长的防病能力。要求家长发现孩子在家期间发热、皮疹后 不要送入幼儿园,及时去医院就医,并至痊愈或明确非传染性疾病后 方可入园。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 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操作流程

环节 操作方法 责任人

晨检 保健老师每天密切观察 保健教师

幼儿有无猩红热症状出现

午检 各班教师午睡后检查幼儿 各班教师

有无猩红热症状出现

第 4 页 共 5 页

报告 一旦发现幼儿中有猩红热的疑 各班老师

似病人,有关人员应立即告 保健教师

知保健教师和园领导,保健 园领导

教师报镇医院、妇幼所

消毒 根据消毒隔离制度,做好 保健教师

消毒工作,积极采取有效 保育员

措施,停止一切集体性活动。

观察 加强宣传,正确认识,做好 保健教师

防范,确保稳定,对痊愈后 各班老师

幼儿必须经保健教师认可后 保育员

方可进班,21天医学观察期 家长

内无新病例出现方可解除隔离

第 5 页 共 5 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aog.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