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 的
为规范员工招聘录用作业,吸引、招募、保留符合公司要求的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
三、 聘用原则
1. 2. 3. 4.
公开招聘、全面考查、择优录取; 能力与岗位要求匹配; 内部调配与外部招聘相结合;
实行“亲属回避制”。为保证客观公正及便于管理,公司禁止内部员工举荐亲属、
朋友、原单位同事到同一部门或工作关联岗位工作。特殊情况(如因业务关系需要安排人员或对高级人才的推荐)须经董事局主席批准,且候选人须符合全部任职资格要求,并经过正常招聘、筛选程序后方可录用。
四、 岗位聘用条件
1. 凡年满16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符合本公司相应岗位聘用条
件者,均属聘用对象; 2.
受聘人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审查,履行岗位工作标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3.
详细录用条件见录用、报到部分
五、 招聘申请程序
行政人事部为公司负责统一招聘的职能部门。用人部门(分公司)提出招聘申请及行政人事部实施招聘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增加编制外的人员 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 ① 用人部门:详细列明增编理由,并由部门负行政人事部审查 责人/主管领导审核 ② 公司领导审核 行政人事部:对部门需求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公司领导审核及董事董事局主席批准 局主席批准;申请手续完备后,招聘主办负责招聘。 行政人事部招聘 2. 增加编制内的人员 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 ① 用人部门:填写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主管行政人事部审查 领导审核 ② 公司领导审核 行政人事部:依据部门编制进行审查 ③ 公司领导审核董事局主席批准 批准。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补员申请另需董事局主行政人事部招聘
六、 招聘需求沟通
席批准 ④ 行政人事部:申请手续完备后,负责招聘。 行政人事部在处理招聘作业时,应优先考虑从公司内部调整、提升人才。为此,行政人事部需与有关部门充分沟通: 1. 2. 3. 4.
目前是否有足够的员工,是否合理利用了公司现有人力资源; 公司的人力资源成本是否允许支付新增人员的费用;
所需人员可否在公司内部进行调配或选拔,使公司人才得到合理流动或晋升; 可否对现有人员进行轮换作业培训,以便岗位缺员时临时顶替。
七、 招聘计划
人员增补需求经过审核确认后,行政人事部必须制订招聘计划或方案,其内容包括:招聘渠道、方式、时间、经费、地点、工作人员、招聘条件、录用原则、录用程序等。 (一) 1.内部招聘:
1) 行政人事部与各部门沟通,确定是否从内部调派; 2) 行政人事部向公司员工发布招聘信息,进行内部公开招聘。 2.外部招聘:
1) 广告(报纸)招聘; 2) 中介机构(职介所)招聘; 3) 人才市场招聘; 4) 网上招聘; 5) 学校招聘; 6) 猎头公司招聘;
7) 其它途径,例如:通过管理顾问公司及人才库资料检索获取人才
选择招聘渠道
(二) 1. 2. 3.
招聘信息发布
确定招聘广告的发布渠道; 选择及确定招聘广告的发布时间;
根据岗位工作说明书拟定及发布招聘广告,内容包括:公司简介、招聘职位名称、
人数、任职资格要求等 (三) (四)
确定招聘小组成员(必要时) 确定甄选方式
可采用面试、笔试(如采用笔试,则考试试题及标准答案的拟定)、其它能力测试,或采用综合选择方式;目前公司招聘作业主要采用面试为主,笔试及其它测试为辅的方式。 (五)
招聘预算
行政人事部须对每次招聘活动的费用进行预算,包括资料费、广告费、人才交流会费用等,并于招聘结束后实施核算。 (六)
编写招聘时间表
规定招聘的截止时间、各项招聘工作的具体时间、新员工上岗时间等。
八、 招聘实施及人员甄选
招聘计划制订后,行政人事部招聘作业人员按计划实施招聘及对应聘人员进行甄选。 1.
行政人事部门应在招聘过程中要求应聘者提交下述资料:① 应聘表;② 个人履历;
③ 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④ 学历、职称等证明;⑤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成绩单。 2.
资料筛选:行政人事部招聘作业人员依据岗位要求,对搜集到的应聘者资料进行评
价分析,作出初步选择意向后,通知应聘者参加初试,部分岗位要求笔试。(一般参加初试或笔试的人数为拟招聘人数的5-6倍左右) 3. A.
初试或笔试:由行政人事部招聘作业人员负责组织
初试: 主要是对求职者的职业性格因素、个人品格、履历的真实性、离职
原因、求职动机、待遇要求等方面进行考察、核实。面试结果记录于《面试评定表》上。 B.
笔试:对特殊岗位的人员(如技术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考试,主要是
考察求职者专业知识技能或岗位所需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如有必要,可以安排实操。笔试结束后,由招聘作业人员阅卷确定参加复试人员。(一般参加复试的人数为拟招聘人数的3倍左右)
备注:如有大批人员应聘某一岗位,可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4.
复试:初试或笔试初步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向用人部门推荐,安排复试。复试由行
政人事部负责人配合用人部门负责人进行,主要考察求职者的实际工作技能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用人部门复试完毕,面试人将评语及意见记录于《面试评定表》上。一般职位的应聘者在参加完复试之后即可确定是否正式聘用;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人员则须参加最后面试,其人数一般为拟招聘人数的2倍左右。
5. 最后面试:由公司相关高层领导主持进行,主要是综合考察求职者各方面的综合素
质并最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
九、 聘用审核权限
为简化审核手续,员工聘用的审核权限视拟聘岗位职级的高低而确定:
1. 部门或分公司经理级(不含)以下人员的聘用由用人部门经理或分公司总经理认可、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录用。
2. 部门或分公司经理级以上(含经理、副经理及管理处主任)人员的聘用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或分公司总经理认可、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领导核准、董事局主席批准录用。
3. 被录用人员的薪酬待遇由行政人事部制定,并依相关程序报公司领导审核、董事局主席批准。行政人事部门依据人才市场信息、被录用者的工作能力,并参考用人部门的意见制定各岗位的薪酬标准。
十、 录用、报到
1. 对于被公司确定正式聘用的求职者,由行政人事部发出《录用通知书》或以其它方式通知被录用人携带有关证件来公司报到。
2. 被录用人应按行政人事部门指定时间报到及办理入职手续。如在发出正式录用通知3天内不报到,行政人事部可取消其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期报到)。考勤记录从新员工正式报到之日起开始。
3. 新员工在报到时,须向行政人事部提供以下有关证明文件:
1) 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职称证明、技术等级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3) 健康证或公司认可的医院身体检查表; 4) 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四张;
5) 前工作单位离职证明或前工作单位地址、电话号码、联系人姓名等资料; 6) 深圳户口担保:担保人本人须携带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前来办理担保手续。 4.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予录用
1) 经查实被录用人所提供资料虚假者;
2) 经身体检查,证实身体状况不佳,或患有精神病、传染病者; 3) 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4) 被公安部门通缉者; 5) 吸食毒品者;
6)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7) 品行不端,曾被开除者; 8) 有其它劣迹者。
5. 新员工交付有关证明文件后,须填写《员工履历表》,由行政人事部为新员工建立个人档案。
6. 新员工报到时领取:考勤卡、相关办公用品,特殊岗位员工领取工作牌、工作制服等。以上用品由行政人事部内勤人员负责发放。
7. 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后,由行政人事部内勤人员出具《上岗通知单》到用工部门,通知用工部门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新员工第一天到岗,部门负责人应负责将新员工介绍给部门同事。
8. 员工一经录用,公司将按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 员工试用及考核
1. 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由行政人事部培训人员组织新员工进行职前培训。职前培训
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发展历史、远景规划、公司文化、规章制度等。 2.
新入职员工一般试用期为三个月,其中,前七天为考察期,如在此期间新员工基本
符合工作要求,则公司与其签署试用协议。如新员工不符合工作要求或新员工提出终止考察,则双方终止试用,公司将不支付其任何薪资。 3.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因表现不佳或能力不符合工作要求的,用人部门应以书面形式
通知行政人事部,经核准后可随时予以辞退。在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后,按其当月实际工作天数发放工资。 4.
试用期满(或未满但表现突出)的新员工可填写《转正考核表》申请转正(或提前
转正),由用人部门和行政人事部考核后确定是否予以转正。经考核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发出《转正通知书》;经考核不符合公司要求者,将视情况予以辞退或延长试用期。
5. 原则上,新员工在试用期内不得请假;特殊情况下(如生病等),其试用期根据请假时间长短顺延。有关规定详见《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十二、 人才资料库
1. 行政人事部招聘作业人员负责建立人才资料库,为备选人才之用。人才资料库包括
内部员工、离职员工、未被录取的优秀人才、同行优秀人才信息等,要分类管理。招聘作业人员应采取多种方式或途径收集人才信息。 2.
对于参加复试但未被公司录用的求职者,由行政人事部通知求职者本人未被录用理
由,并在征得求职者同意后将其个人资料存入公司人才资料库作为备选之用。 3.
其他部门有需求时,由行政人事部相关人员按照要求调出资料查阅。
十三、 招聘作业人员行为规范
1. 2. 3. 4.
坚持聘用原则,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应聘者; 举止得体,说话热情、有礼貌;
介绍公司情况要客观真实,不泄露公司机密,不作虚假的许诺;
面试过程中要提供茶水、纸笔等服务,要主动通知参加复试的应聘者面试结果;
5. 禁止向应聘者索取或者收受非法利益。
十四、 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十五、 本制度自公司批准之日起执行,修改亦同。
XXX(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人
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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