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体现在刑法第226条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或强迫他人提供/接受服务的,情节严重的,应立案。暴力指对被害人实施打击或强制,威胁指立即实施暴力侵害或进行其他精神强制。构成本罪需满足“情节严重”的标准,如多次强迫交易、数额巨大、推销伪劣商品、造成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等。
法律分析
下面我将针对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做如下简单分析。
关于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体现在刑法第226条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22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
1、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情节严重的;
2、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情节严重的。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强制,使其不得不购买行为人的商品或不得不将其商品出卖给行为人。
所谓威胁,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行暴力侵害相威胁,或除上述行为以外的其他方式进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出于恐惧而被迫购买行为人的商品或不得不将其商品出卖给行为人。
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
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多次强迫交易的;强迫交易数额巨大的;以强迫交易手段推销伪劣商品的;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被强迫人人身伤害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拓展延伸
强买强卖罪的定罪要件与量刑准则
强买强卖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迫使他人买卖货物或者以欺骗、胁迫等手段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对于强买强卖罪的定罪要件,通常包括:一是存在明确的买卖行为,即被告人以强制手段或欺骗手段实施了买卖活动;二是被告人的行为属于强制或欺骗行为,即使用暴力、威胁或虚假宣传等手段;三是被告人的行为导致了被害人的财产损失或权益受损。而量刑准则则是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来确定刑罚的严重程度,包括犯罪主体的过错程度、犯罪手段的恶劣程度、犯罪结果的严重程度等因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法院将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来确定强买强卖罪的刑罚,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综上所述,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体现在刑法第226条和相关司法解释中。根据这些规定,只有在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或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的情节严重情况下才能立案。所谓的暴力和威胁是指对被害人身体实施打击或强制,或者以立即实施暴力侵害相威胁,或其他精神强制手段。而情节严重则包括多次强迫交易、数额巨大、推销伪劣商品、造成恶劣影响、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等。对于强买强卖罪的定罪要件包括明确的买卖行为、强制或欺骗行为以及被害人的财产损失或权益受损。量刑准则将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来确定刑罚,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一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收集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违反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阶段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据。
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说明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并向人民检察院作出书面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证据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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