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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由哪个部门指导

来源:好走旅游网

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提交自己符合法律援助情况的证明文件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将法律援助相关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需要,促进法律援助均衡发展。第五十八条

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建立法律援助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案件办理、质量考核结果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全国法律援助由什么指导监督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和保障人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由什么指导监督

法律援助工作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和保障人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那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都有什么呢?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

由此可知,法律援助是我国政府制定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当我们有法律类方面的问题,因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的时候,就可以向当地的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刘祥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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