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可要求另一方负担生活费和教育费,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负担多个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该内容由 赵亚男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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