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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客车超载20%怎么处罚?

来源:好走旅游网

驾驶营运客车(城市公交车除外)车辆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或驾驶其他类型载客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驾驶证一次性扣6分;而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城市公交车)的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驾驶证一次性扣3分。

各地交通主管部门按照以下第1至第5种情形,公安交管部门按照以下情形,认定和纠正超限超载车辆:

1、两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2、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2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3个轴计算,下同);

3、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4、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6、虽未超过上述5种情形,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公安交管部门在5月1日之前,对第6种情形的车辆,要暂扣驾驶员的驾驶证,并责令其自行纠正超载行为。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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