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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财产的具体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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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讲述了公司破产财产的范围以及债务人可以向提出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申请的规定。同时,债权人也可以向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如果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清算不完,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清算责任人也应当向申请破产清算。

法律分析

公司破产财产包括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以及破产企业应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主要有破产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以及其他财产权益。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

拓展延伸

清算责任人的申请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清算应当由清算组负责人负责清算。如果清算组负责人在清算期间擅离职守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或者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解散清算组。因此,对于清算责任人的申请,应当根据其是否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以及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的影响来决定是否解散清算组。若清算责任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则公司或债权人可以申请解散清算组。反之,若清算责任人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则清算组负责人无权申请解散清算组。

结语

破产财产包括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以及破产企业应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根据《企业破产法》,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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