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一方离世时房产的分配方式及遗产继承顺序。根据法律规定,共同财产一半作为继承财产分配,另一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个人财产作为遗产分配。遗产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顺序进行继承。婚内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经营收入、知识产权收益以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进行遗产继承办理。
法律分析
一、再婚夫妻一方离世时房产的分配方式
1. 如果再婚夫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其遗产中一半将作为继承财产进行分配,另一半则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如果该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那么该财产将成为遗产进行分配。根据法律规定,现任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存在公证遗嘱,将按照公证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公证遗嘱,将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遗产分配顺序是什么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哪些属于婚内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再婚夫妻一方离世时房产的分配方式以及遗产分配顺序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继承或遗赠优先于法定继承。遗产按照第一顺序继承,即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入、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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