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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能否构成刑事犯罪?

来源:好走旅游网

合同诈骗构成犯罪,根据诈骗数额量刑。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在于主体、客体和客观方面。涉嫌合同诈骗罪可以通缉嫌疑人,前提是其为犯罪嫌疑人且逃避法律责任。受害人应及时报案以追回赃款。

法律分析

一、合同诈骗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合同诈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构成合同诈骗罪的,需要根据诈骗数额量刑。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单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二、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1、主体不同。

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合同诈骗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或者单位。

2、客体不同。

诈骗罪仅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以及国家的合同监管制度。

3、客观方面。

合同诈骗罪通常与订立合同有关,诈骗罪则没有特殊限制。

三、涉嫌合同诈骗罪满足哪些条件可以通缉嫌疑人?

1、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

2、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

3、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

合同诈骗这种犯罪行为主要发生在合同签订或履行的过程中,签合同只是犯罪嫌疑人实施诈骗的一种手段,主要的目的是为了骗取合同相对方的财物。如果遭受到合同诈骗,受害人应该第一时间到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尽早报案才有可能尽早追回赃款。

结语

合同诈骗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涉及到财产损失和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并且数额较大。与诈骗罪相比,合同诈骗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或单位,侵犯的客体不仅包括财物所有权,还包括国家的合同监管制度。如果受到合同诈骗的侵害,受害人应及时报案,以便公安机关展开调查,追回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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