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抢注能起诉对方具体如下:未续展商标被抢注是否可以起诉对方侵权,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商标抢注能否起诉对方恶意抢注需根据对方实际情况确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更换并销售注册商标、销售侵权商品、伪造或销售伪造商标标识、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法律分析
商标抢注能起诉对方具体如下:
1、未续展商标被抢注是否可以起诉对方侵权,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尚在续展保护期限内的,是可以起诉对方的,如果不在保护期限内,则不构成侵权;
2、商标抢注能否起诉对方恶意抢注需要根据对方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商标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法律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
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结语
商标抢注能起诉对方,但具体情况而定。若商标尚在续展保护期内,可起诉侵权;否则不构成侵权。对方是否恶意抢注需考虑其实际情况,恶意抢注指以获利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注册已被使用且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包括未经许可在同类商品上使用相似商标、更换商标并投入市场、销售侵权商品等。伪造、销售伪造商标标识、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也属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五条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第三十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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