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不年检,不会自动注销,但是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具体规定如下: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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