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非合同当事人无权解除合同。根据合同的相对性,有权解除合同的只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合同外的第三人无权请求解除合同。但是,如果合同内容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向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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