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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要求赔偿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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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要求赔偿20万:
1、如果是双方离婚,女方索要二十万元所谓精神损失费,与法无据,这是不合理的,也不会支持;
2、如果双方感情尚好,女方只是因为男方不负责、贪玩而提出离婚,是不会支持的;
3、判决离婚的唯一条件,就是双方感情完全破裂;
4、房产证名是男方父亲的,女方离婚也分不到,女方只能要求分割在双方名下的共同财产。
诉讼离婚需要以下条件:
1、双方都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双方必须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3、提起诉离婚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4、夫妻感情应当确已破裂。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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