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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后物业费租客交还是房东交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分析:房屋出租后物业费可以由租客交,可以由房东交。租房物业费依据政府指导价以及产权面积计算,一般向房东收取;租赁合同中约定由租客交纳物业费的,一般向租客收取。

一、房东的租客房内脏乱扔垃圾会坐牢吗?

房东清理租客东西一般不会坐牢。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房东清理租客东西属于违法行为,有可能坐牢;因租客逾期不交房租,经过催告后还是未在期限内给的,房东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租客搬走,租客未搬走的,房东可以清理租客东西,如果因房东腾房间丢失了贵重物品造成损失的,房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时不会坐牢。

二、欠房租房东锁车合法么

欠房租房东锁车不合法。车是租客的私人财产,房东不得私自处理,这属于侵犯租客的财产权,是违法的。租客不交房租的,房东可以进行催告,给予合理期限要求对方支付,如果对方还不支付房租的,房东可以诉讼解决或者与之解除租赁合同。

三、伪造租赁合同什么后果

伪造租赁合同是不合法的,租赁合同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才能够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

新房东根据法律规定,自动承继原房东的出租人地位,因此对于出租人所应承担的义务,也应当一并承继。所以,租客预缴租金后,原房东将房屋出卖的,新房东无权请求租客支付已经预缴部分的租金。此时新房东所遭受的损失,应区别具体情况,向原房东请求返还或赔偿。

同样的,新房东也不能向租客要求重新支付押金。租客因为已经向当时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原房东交付了若干押金,就不再负有支付押金的义务,继受出租人地位的新房东自然也不能再向租客主张押金交付。

也就是说,当租期未届满时,原房东若将房屋转让给其他人,则原房东在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地位自动被新房东代换,新房东应遵守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享有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直至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届满。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新房东负有向租客返还押金的义务,至于原房东是否向新房东交付了押金,属于其他法律关系的范畴,对新房东向房客返还押金义务并不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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