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工作地点、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属于工伤认定的范畴。工伤认定程序是必须的程序,是工伤索赔的依据。工伤认定下来后(自你方接到《工伤认定书》当天开始计算)后的一年内均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不会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期限。
2、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工伤认定决定下来后,用人单位通常会采取以下措施:
(1)在接到认定书后15日内就该工伤认定结果提起行政诉讼,并且可以经过一审、二审而拖延时间。(是否提起行政诉讼是其权利,最终能否算工伤由法院确定。
(2)收集并销毁对用人单位不力的证据,如把你们手上的劳动合同、工号牌、工作服等收缴上去并销毁会隐藏。
(3)与你们进行协商,也有可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这15天内(用人单位收到工伤认定书之日起)你们要先行收集劳动合同、工号牌、工作服等证据,并注意其动向。
3、劳动能力鉴定是在双方(用人单位和你方)对工伤认定本身没有异议的情况下进行的下一步法律活动,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进行,没有具体时间限制,但越早对你方越有利。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一年内,双方还可就鉴定结果再行鉴定。
4、只有在工伤认定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后,你方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再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一、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一)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二)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三)工伤鉴定程序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四)协商赔偿程序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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