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GB10769-2010》是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的有关标准。
法律依据:《GB10769-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6月龄以上婴儿和幼儿食用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术语和定义
3.1婴儿 infant
指0~~~12月龄的人。
3.2幼儿 young children
指12~-36月龄的人。
3.3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cereal-based complementary foods for infants and young children
以一种或多种谷物(如:小麦、大米、大麦、燕麦、黑麦、玉米等)为主要原料,且谷物占干物质组成的25%以上,添加适量的营养强化剂和(或)其他辅料,经加工制成的适于6月龄以上婴儿和幼儿食用的辅助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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