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换证:
在佛山市居住的其他省、市户籍居民因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需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到居住地机关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补办:
在佛山市居住的其他省、市户籍居民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可向居住地机关申请补领。
PS:异地户籍到居住地镇街机关或区办理。
以下情形不予异地办理业务: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5, 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6,按照省厅的规定,临时身份证须到户籍所在地户政窗口办理,不能在居住地办理。
预约方式
个别窗口由于业务量过大或疫情原因,须采取“全预约”(即须先预约才能办理)的方式办理业务,如市民没有预约的,建议了解清楚后再前往办理。
预约平台:佛山政务服务办事预约平台。
预约入口:点击进入
预约时间:
1、每个工作日17:00放工作日的号。
2、每周一17:00发放当周周末预约号,周一17:00到周五15:00可进行预约操作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换领:仅需提供居民身份证。
补领:可提供居民户口簿或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非佛山市户籍的需提供由佛山市签发(签注)的《广东省居住证》或《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或在我市就读的证明(如学校证明、学生证等)。无法提供的,需查验已在佛山市流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佛山市户籍的无需提交此项材料。》》佛山居住证及居住登记办理指南
[3]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4]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补领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5]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说明:申请人在补领新证后又找回原证的,应当主动将原证交回机关户政管理部门。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省内具有居民身份证照相资格的照相馆拍摄身份证照片,领取《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2、网上预约
进入佛山政务服务办事预约平台。
法律依据: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机关委托现居住地机关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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