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本票和汇票的性质根本上不同|:
1、本票汇票证券性质不同,本票是自付证券汇票是委付证券;
2、汇票是委付证券,经过承诺兑换,主债务人、承兑人、出票人处于债务人的地位因为主债务人不同,本票为自付证券,主债务人是出票人;
3、本票汇票票据种类有所不同:汇票是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本票是银行本票;
4、本票合同付款方式有所不同。汇票可见票、定期、出票不定期付款。本票只能见票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九条 【汇票的定义和种类】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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