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顾客受伤,商场应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有保障进入人员安全的义务,应消除危险因素。若未消除或放任危险因素导致他人受损,应承担侵权责任。顾客受损由第三人原因引起,可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分析
顾客在商场受伤,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有义务保证进入场所的人员安全。作为管理方,应当消除场所内的危险因素,其没有消除甚至放任危险因素的存在而给他人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顾客损害的,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拓展延伸
受伤顾客的赔偿与法律保护
受伤顾客的赔偿与法律保护是一项重要的法律问题。当顾客在商业场所或服务过程中遭受伤害时,他们有权获得适当的赔偿和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商家或服务提供者有责任确保顾客的安全,并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当顾客受伤时,他们可以寻求赔偿,包括医疗费用、失去的收入以及其他相关损失。同时,法律也提供了一系列保护措施,以确保受伤顾客的权益得到充分维护。这些措施包括起诉商家或服务提供者、协商解决纠纷、寻求法律援助等。因此,受伤顾客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需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他们得到公正的赔偿和法律保护。
结语
商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公共场所经营者有责任保证人员安全。管理方若未消除危险因素导致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若因第三人原因造成顾客损害,可向其追偿。受伤顾客的赔偿与法律保护是重要问题。商家有责任保障顾客安全,并承担责任。受伤顾客可寻求赔偿,包括医疗费、收入损失等。法律提供保护措施,如起诉商家、协商解决纠纷、法律援助等。顾客应了解权益,寻求法律帮助,确保公正赔偿和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
【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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