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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怎么选择单独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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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年终奖纳税计算公式如下: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50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当月工资低于50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奖-(50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50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法律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应纳税所得额度收入-5000元(免征额)-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工资税纳税所得额×工资税税率。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年终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进行单独纳税,应将年终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右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公式单独计算纳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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