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缓刑期间想要外出的,必须经考察机关批准。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一、缓刑期间遵守哪些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若罪犯违反上述规定,可能解除缓刑,依法惩处。
二、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能去外地吗
被告人被判处六个月拘役同时被宣告缓期一年执行的,在缓刑考验期间可以去外地,但事先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三、缓刑期间可以开高铁吗
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乘坐交通工具的限制性规定。但需要注意的是《刑法》明确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虽然没有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乘坐交通工具上进行限制,但被宣告缓刑的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在考验期内应当按规定报告活动情况、离开居住地的市、县或者迁居的都应当报告。离开居住地七日内日的,应当报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乘坐交通工具与离开居住地是相联系的,虽未限制乘坐高铁,但同样样遵守考验期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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