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管理上的缺陷、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三要素指的是:人、物、环境是构成事故的三要素。一般认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同时出现必将导致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是预防、控制消除这些不安全因素以保障生产安全。
法律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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