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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得到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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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得到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员工因个人原因解除合同不能得到补偿金,除非用人单位有过错行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不能领取失业金,只有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

一、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得到补偿金

1、(1)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

(2)若是因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提出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能领失业金么

1、不能,非本人原因中断就业才能领取失业金。

2、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若是个人原因导致解除,是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的。只有在用人单位有未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时,员工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另外,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并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只有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并满足失业保险的相关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还可以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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