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搜索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局;
2、点击进入食品药品监管局官网,选择政务服务,然后点击便民服务;
3、然后点击食品经营许可证;
4、然后按照提示注册或者登录账号就行;
5、登录进去后,填写申请表就行;
6、然后按照要求上传材料;
7、最后上传好材料,先点浏览,看看材料有没有差错,没问题点击提交就可以了。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二、办理条件
1、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
(8)提供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法规培训证复印件;
(9)申请乳制品项目的经营者,还应提交开户行证明和书面声明等;
(10)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
(11)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项目中申请增加食品流通项目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当场审验后退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九条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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