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好走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合同的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的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好走旅游网

合同变更的情形有:

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2、合同的基础条件在合同成立后发生了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显失公平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解除。

一、购房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

购房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

1、双方自行协商调解;

2、通过中间第三人和解或调解解决;

3、由仲裁机构仲裁;

4、民事诉讼。

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基本条件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应当根据公平原则,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二、是否有权直接判决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向提出确认合同解除的确认之诉,也可以请求判令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解除合同,比如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三、请求变更价格可以由公平原则吗?

可以基于公平原则请求变更价格,但是一般要先协商。如果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且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则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变更价格;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或仲裁机构来变更或者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aog.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