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已经买卖并实际交付但未过户的,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无需担责。只要车主与买受方签订车辆转让协议,证明车辆已经转让并交付给买受方,买受方在使用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的,作为车辆出让方的车主不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aog.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