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恋离婚损害赔偿的获赔方是婚姻中的无过错方。法律规定,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所以无过错方就可在离婚时依法得到离婚损害赔偿。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过错方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不予受理。
一、家庭暴力损害赔偿请求权利主体?
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二、一方出轨怎么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具体如何索要赔偿,如下所述:1、满足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1)被请求方必须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2)请求方无法定过错行为。(3)因法定过错行为给请求方造成了损害。(4)因法定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
2、提供对方出轨的证据材料。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就请求损害赔偿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三、原配能不能找小三赔偿
原配一般很难起诉小三。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婚外情发生时,无过错方可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赔偿的主体只能是有过错的配偶。这种司法解释排除了起诉小三的可能性。因此,就目前而言,原配很难起诉小三。若小三侵犯原配民事权益,可向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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