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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方式有哪些

来源:好走旅游网

商品商标的使用方式:

1、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

2、将商标用于商品交易合同及其他交易文件等。

服务商标的使用方式:

1、在服务场所内外标明服务商标;

2、在服务招牌上标明服务商标;

3、在服务场所的相关物品上标明服务商标等。

一、加盟后是否还需要商标许可

加盟后不需要需商标许可。商标具有唯一性和独占性,商标不注册,企业就没有商标的专用权。企业商品经营的好,其他商家也可以随便用,这样就使商标标明商品来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响,对商标所代表的商品质量和信誉也将产生不利影响。只有商标经过注册后,其他任何人均不可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用于同品类产品的宣传。

二、中国商标分类都有哪些规定

中国商标分类有: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2、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共有45个类别,其中商品34个类别、服务11个类别。

3、指定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为商品商标,指定使用在服务上的商标为服务商标。

4、外国企业可以在我国注册商标,但是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

可以申请商标注册的人有:

1、自然人的;

2、法人及其他组织;

3、而判定企业有没有法人资格,可以从营业执照上区分,工商局颁发的是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两种。

三、服务商标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吗?

当事人提出的这个问题,实际上想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罪,是否包括假冒服务商标的行为。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13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我国《刑法》并未对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的商标种类予以区分,因此,假冒服务商标的行为,有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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