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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恶意转移财产逃债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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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恶意转移财产逃债一般是能向股东索要欠款的。债权人可以提起人格否认之诉,直接要求股东还款。公司人格被滥用,可以要求股东对该公司的债务或者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其要件为:具有构成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与损害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一、公司借款法人能否承担

公司借款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以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但法定代表人也是股东的,股东滥用公司职权,构成法人人格否认的,应当与公司共同承担债务连带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并依法登记。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债务是否能冻结股东财产

一般说来,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人格权和责任能力。一般是不会涉及股东的,股东仅在出资份额内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欠款能不能起诉其股东?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以其独立财产来承担责任,所以原则上,起诉公司债务不应当涉及股东,直接以公司作为被告即可。但是如果发生股东连带责任或者是法人人格混同等情形,原告可以在起诉公司的同时,一并将股东列为被告。常见的如:股东抽逃出资、滥用股东权利、财产混同、人格混同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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