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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不适格驳回起诉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分析:原告主体不适格,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 人民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应当由该公民的近亲属为代理人,但申请人除外。近亲属互相推诿的,由人民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该公民健康情况许可的,还应当询问本人的意见。人民经审理认定申请有事实根据的,判决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申请没有事实根据的,应当判决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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