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责任如下: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2、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确保账目与物资一致;
3、时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做到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依法理财;
4、负责会计等相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
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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