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1、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如下:
(1)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4)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的情形是什么
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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