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劳动争议案件的原告,是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向人民提起诉讼,并可能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劳动争议案件的被告,是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未向提起诉讼,因劳动争议另一方起诉,而由人民通知应诉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条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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