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国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标准分为:一、检验批合格质量;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三、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
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 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 不得使用。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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